(原标题:法官拖欠餐费不还法院称系干警个人行为已还款)
原标题:网曝“法官拖欠饭店餐费2万多元四年不还” 法院称系干警个人行为已还款
新华社济南12月7日新媒体专电(记者王志)近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被指“法官在一家饭店吃饭300次,拖欠餐费2万多元四年不还”,引发舆论关注。长清区人民法院7日向新华社记者表示,经查拖欠餐费的行为系法院执行庭干警个人所为,已责成涉事干警向饭店还款并道歉。
曹女士说,此后法院工作人员三天两头到饭店吃饭,吃的都是普通工作餐,不喝酒,平均每餐花费几十元,用餐后就记在王“法官”的名下,承诺回头一起结算。
记者从一张有王“法官”签名的就餐统计单上看到,2009年到2011年12月,共计用餐173次,费用12440元;2012全年共计用餐91次,费用7238元;2013年初到2013年7月,共计用餐36次,费用4400元。近五年时间里,共计就餐300次,餐费总计24078元。
2013年8月以后,曹女士多次向王姓法官追讨被拖欠的餐费,但始终没有讨回。近日,此事经媒体曝光,引发社会关注。
长清区人民法院7日向记者介绍,经查,拖欠餐费的行为系法院干警王某个人所为,法院已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责成王某尽快还款。王某认识到错误,于5日下午将欠款还清,并向当事人诚恳道歉,获得了当事人的谅解。
曹女士向记者证实,5日相关干警确实赶到饭店将所欠餐费全部还清,并向她表达了歉意,她对此事的解决表示满意。
长清区人民法院同时表示,将对相关当事人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并将认真汲取该事件的教训,查摆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纪律作风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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