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融监管与创新相辅相成 新兴金融业态创新迎风口)
专家表示,未来,金融监管的创新可以从广大投资者的诉求和舆情分析两方面着手
本报记者 苏诗钰
近期,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强调“野蛮收购”不是创新。随后,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金融创新与监管需认真加以平衡。两番言论使市场对金融创新与监管的讨论层出不穷。
广州市君侠投资总经理黄剑飞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监管与创新是相辅相成的。首先,创新过程中产生新的业务领域,监管的边界也随之拓展。当新的经济关系致使金融创新自发的出现时,监管者需要厘清创新与原有监管边界的关系,对其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进行观察与探索。在充分的调研与征求意见后可以果断地对原有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并密切关注上述风险点的发展趋势。从社会角度考虑,适当的监管前移,及时的修订法律法规,比风险爆发后才采取措施要有效得多。
“投资者与机构对待金融创新的把握要站在现有立法精神的基础上,在探索金融创新的同时,不要触碰违反现有法律精神灰色地带的领域。未来,金融监管的创新可以从广大投资者的诉求和舆情分析两方面着手。” 黄剑飞表示。
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教授曹啸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当局对于金融机构的创新强调“原则监管”和“自律监管”,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允许和鼓励创新的态度。
“对于金融机构和市场自主推出的创新产品,监管层需要从是否符合客户的实际需求、是否符合金融机构和市场传统的核心竞争优势两个方面进行判断。这样,才能保证金融创新既满足实体经济的需要,又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曹啸表示。
就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创新与监管而言,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金融业务的便利性和效率不断提升,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金融领域发展的新风口。
北京捷越联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兼首席风控官王晓婷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监管办法和措施的相继出台,行业普遍持欢迎的态度,互联网金融终于回归到了金融的本质,小额分散是普惠金融最核心的理论。
“在监管层面把互联网金融的金融本质敲定下来,从一定程度来讲意味着这种新兴的金融业态创新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鼓励,对平台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 王晓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