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支付2016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六期)等五只债券)
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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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六期)、2016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5年安徽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将于2016年12月8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7054”,证券简称为“重庆16Z6”,是2016年6月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15元。
二、2016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7058”,证券简称为“重庆1608”,是2016年6月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35元。
三、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7076”,证券简称为“广西1612”,是2016年6月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4元。
四、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7079”,证券简称为“广西16Z5”,是2016年6月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4元。
五、2015年安徽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193”,证券简称为“安徽1504”,是2015年6月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05元。
六、本所从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7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七、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12月7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6年12月8日除息交易。
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