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太原12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价)
本报讯 (记者刘建林)从11月起,太原市市属12家城市公立医院取消了出售药品的加价,同时上调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下调了部分检查检验项目的价格,自此该市公立医院改革走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长期以来,城市公立医院作为差额补贴事业单位,收入来源主要由4个方面构成,一是药品加价,二是检查检验费用,三是医疗服务收费,四是财政差额拨款。经总结分析,上述4项费用中,最后一项也就是差额拨款平均仅占总费用的8%左右。
为稳妥推进公立医院的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和公平可及、群众受益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2015年起,太原出台了系列政策稳步推进公立医院的改革。
太原市卫计委有关人士向《工人日报》记者介绍了本次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的时间表:从2016年11月1日起,公立医院出售的药品全部取消原来15%的加价部分收费。
按照测算,与2015年相比,患者自付总费用将下降1850万元,单次平均门诊消费将会降低17.26元,单次平均住院自付费用将会降低17.20元,也就是说老百姓会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然而,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这一被称之为“革命性改革”制度的实施,并没有引起广泛关注,一是因为老百姓看病住院总的消费没有太多变化,二是一些医护人员对医改的关注度并不高,三是相关保障制度同步入轨。在太原市中心医院记者询问医护人员对这次改革的看法,神经内科一位工作人员说自己并不清楚,只是尽心工作就是了。急诊室一位护士说,知道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变动,但并不十分清楚。
当地分析人士指出,取消药品加成是本次太原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也是关键的第一步,但离真正体现“公益化”,实现国家医改的总体目标还有相当长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