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的两大模式。
银行主导型债转股:国家允许商业银行持有一定数量的非金融企业股权,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不良贷款直接转换为商业银行对企业的股权。
政府主导型债转股:集中式不良资产处理模式下通常被采用,商业银行将不良贷款剥离至政府设立的处置机构(如AMC)中,再由处置机构将债权转换为对企业的持股。
政府主导型债转股经验:99年的中国。
上一轮,我们是怎样进行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陆续成立,成为债转股实际操作人和持股人;按账面价值(本金+表内利息)剥离商业银行坏账,共计规模达1.4万亿,其中4050亿进行债转股;财政资金400亿+央行再贷款6000亿+定向债券8200亿,构成全部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