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好人”最高可获20000元)
信息时报讯(记者 卫静雯 通讯员 海宣)近日,海珠区出台了《海珠区奖励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实施意见(试行)》,对好人模范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关爱,在精神上给予嘉许嘉奖,为营造“敢于做好事、好人有好报”的社会环境提供了保障。据悉,《实施意见》指出,海珠区将对“中国好人”、“广东好人”、“广州好人”及提名奖,“海珠好人”获得者等进行奖励,最高可获20000元。
根据《实施意见》,礼遇和帮扶的范围和对象为由海珠区申报,获得全国、省、市级道德模范称号和提名奖以及入选全国、省、市、区级好人榜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实施意见》指出,除了奖励和礼遇外,海珠区财政每年将会安排一定数额的帮扶困难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专项资金。
目前,海珠区正对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工作生活情况进行摸查,需要帮扶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可向所在地(单位)申请,核实情况后,将会得到帮扶。
奖励标准
获得全国道德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称号的分别奖励20000元、10000元
获得全省道德模范、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称号的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
获得全市道德模范、全市道德模范提名奖称号的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
获得“中国好人”称号的奖励5000元
获得“广东好人”称号奖励3000元
获得“广州好人”称号的奖励2000元
获得“海珠好人”称号的奖励1000元
(获得多种荣誉称号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以最高荣誉称号为准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帮扶内容
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帮扶,子女就学助学帮扶,医疗保健帮扶;
建立“海珠区帮扶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慈善推介项目,实施专项慈善救助帮扶;
提供社会保障帮扶、就业培训帮扶与法律援助帮扶;
组织志愿者为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及其家属,提供个性化、常态化的志愿服务帮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