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多举措“排障”提振民资投资信心)
本报成都9月6日电 (记者李娜 实习生许然)“开展市场准入限制专项清理,取消针对民间投资的附加条件,去除民间投资的隐形门槛。”今天,《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明确提出将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确保民间投资在市场准入条件、资源要素配置、政府管理服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1月到4月,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名义增长5.2%,比全部投资增速低5.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增速低7.5个百分点。同时,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也出现下滑,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2个百分点。
今年5月,国务院组成9个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专项督查组,分赴18个省(区、市)开展实地督查,四川位列其中。督查组肯定了四川为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所采取的举措和成效,同时也指出了四川在放宽民间投资准入等9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自2011年始,四川民间投资迅猛发展,开始取代国有投资在全省投资中的主导地位,民间投资总量占全省投资比重超过了50%,5年间全省累计完成民间投资约5.6万亿元,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达54%。
然而,民间投资的地位并未随着占比增大而提高。此番民间投资积极性受挫,有专家分析表示,主要是由于民营企业无法突破各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甚至“没门”,究其根源,则是社会上对民间投资的歧视心理在作怪,将其视为“二等公民”,导致其在与部门、行业、国企等各种利益的交互博弈中都处于弱势地位。
为进一步为民间投资“排障”,四川省此次发布《意见》明确,将进一步降低民间投资要素成本,包括降低“五险一金”费率,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将着力缓解民营资本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定向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创优政务服务环境,为民间投资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服务。
“接下来将尽快清理与修改那些不利于民间投资准入的法规政策。”四川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着力解决社会事业领域所存在的土地使用、财税支持、资质条件等方面问题,大力推动政府与民间资本合作,采取分批推出PPP示范项目等措施,并为民营企业建立专门的投诉举报机制。
“一分部署,九分行动。”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詹珺晰认为,此次四川省鼓励民间投资的相关意见可看作是对改善民间投资现状的积极表态。政府应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但要切实做到保障民营资本合法权益,改变其弱势地位,过程仍然漫长,其实效也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