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天津磁卡 编号:临2016-022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结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我公司曾于2015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关于追偿诉讼终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15-036,详见上述公告。2015年10月16日我公司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津高民二终字第0095号),被上诉人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上诉人天津一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德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于2014年9月26日正式立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我公司胜诉。
2016年6月1日,我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16)最高法民申1158号,通知一德公司因与我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14日做出的(2015)津高民二终字第009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详见公司2016临-014号公告。
2016年9月6日,我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最高法民申1158号,裁定书驳回天津一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二、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天津一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天津华苑产业区物华道8号
法定代表人:常志武,董事长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25号
法定代表人:郭锴,董事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一德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第十一项规定的情形。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驳回一德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本次公告的裁定对我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裁定有利于我公司向一德公司追偿欠款,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6日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
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6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
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6日收到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蔡镇煌先生的通知:
一、本次股权解除质押情况
蔡镇煌先生于2015年8月29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420,000股质押给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期限36个月,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2016 年 6 月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10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质押股权相应调整为 22,840,000 股。现上述股权质押已提前解除,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股权再质押情况
近日,蔡镇煌先生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成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将其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4,140,000股质押给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期限24个月。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蔡镇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25,664,62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9.62%,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4,1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5%,本次质押用于个人投资,蔡镇煌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6日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2016-083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正在积极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相关工作。公司已于2016年3月28日、4月6日、5月5日、6月4日、7月4日、8月9日分别发布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现将进一步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近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昂立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立国际”)和Annie Investment Co.,Ltd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买卖协议,拟以2.2港元/股价格购买4000万股中国泰凌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凌医药”)股份,该协议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后发生法律效力。
2016年9月6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商务委员会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N3100201600897号)。主要内容如下:自领取本证书之日起2年内,同意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昂立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8866万元港币,收购泰凌医药7.38%股份。
截至本次公告前,公司和昂立国际已通过协议转让、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持有泰凌医药317,919,000股,占泰凌医药已发行股份的20.41%,价格区间1.86-2.50港元/股。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相关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实施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刊登的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证券2016年8月
主要财务信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6-083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证券2016年8月
主要财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的股东,本公司现持有广发证券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份1,250,154,088股,占其总股本16.40%;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大钢铁香港有限公司现持有广发证券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份1,473,600股,占其总股本1.9?。本公司采用权益法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根据《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年修订),广发证券(母公司)及由广发证券全资拥有的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2016年8月经营情况主要财务信息披露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备注:上述数据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且均为广发证券非合并报表数据。
详见广发证券的相关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7日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6-27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6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控股”)函告,获悉怡亚通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怡亚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67,43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55%。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为209,4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7.29%,占公司截止2016年9月5日总股本的9.97%。
3、怡亚通控股承诺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六日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化解煤炭产能过剩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和山西省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等相关文件精神,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按照《山西省煤炭厅关于对山西省2016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分解及时间进度安排的公告 (第一批)》的要求关闭退出4座矿井,退出产能240万吨,其中阳泉煤业(集团)平定泰昌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昌公司”)为公司下属二级全资子公司,其余3座矿井为控股股东阳煤集团下属公司。
一、泰昌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矿井基本情况
泰昌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矿井位于阳泉市平定县县城西9km的冶西镇一带,井田面积4.0712km2,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方式,井筒数量为两个,产能为60万吨/年。
截止2015年底,泰昌公司矿井现有保有储量2,162.9万吨,剩余可采储量约为180万吨左右,剩余服务年限3年。由于赋存条件差,生产地质条件复杂,开采成本较高,同时受近年煤炭市场低迷的影响,泰昌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二)生产经营情况
泰昌公司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
■
二、退出方案
(一)时间安排
泰昌公司已于2016年8月20日停止井下采掘活动,计划于9月30日完成井筒封闭并移交当地政府。
(二)人员安置
1.符合内部退养的人员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2.合同到期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未到期的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3.内部分流。
三、专项奖补资金落实情况
近日,山西省财政厅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阳煤集团在内的省属六家煤炭企业拨付了2016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共计94,778万元。其中,阳煤集团为22,788万元,目前奖补资金已经到账。
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6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要求,阳煤集团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253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16〕321号)统筹使用奖补资金。目前,阳煤集团正在制定关于奖补资金的分配方案。
关于泰昌公司后续关停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临2016-061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化解煤炭产能过剩情况的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06号美克大厦6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寇卫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因出差,董事赵晶委托董事黄新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因出差,监事甄靖宇委托监事冯蜀军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黄新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云栋、薛玉婷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公告编号:临2016-080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16-110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6年9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45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主要事项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45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20日-9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15:00至2016年9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4日(星期三)。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会议对象:
1、2016年9月14日(星期三)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理出席和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第三置业大厦A座30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本次会议对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分别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独立董事人数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独立董事或者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2、公司接受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名肖兴刚先生、张超先生、崔德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材料将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登记:法人股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登记时间:2016年9月18日、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五)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第三置业大厦A座30层证券事务部
公司电话:010-64656161
公司传真:010-64656767
联系人: 郭子斌
邮编: 100028
(二)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8;投票简称:万方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1.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1.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女士\先生代本人出席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委托期自上述会议召开始至会议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单
■注:1、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股东的投票权数可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间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2、在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股东的投票权数可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间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3、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股东的投票权数可在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间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2016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16-111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经事后核查,原公告中的部分内容与《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4号: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要求存在差异,现对披露的部分内容予以补充更正如下:
一、对《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对《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二、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补充更正披露如下:
(一)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均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董事和监事。”
(二)现更正为: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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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会议对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分别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独立董事人数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独立董事或者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对《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进行补充更正披露如下:
(一)更正前: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8
(2)投票简称:万方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9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A.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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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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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2016年9月2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现更正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三)补充披露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8;投票简称:万方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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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1.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1.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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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④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⑤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⑥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对《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进行补充更正披露如下:
(一)更正前: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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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二)现更正为: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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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股东的投票权数可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间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2、在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股东的投票权数可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间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3、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股东的投票权数可在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间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上述失误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部分产品生产负荷的
补充公告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柳化股份
债券代码:122133 债券简称:11柳化债 公告编号:2016-067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部分产品生产负荷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柳化股份关于调低部分产品生产负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6),现根据交易所事后审核的要求,对该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本次压产,计划自8月下旬开始持续到本年度末止,压产原因主要是目前公司电力成本较高,且一氨系统电力消耗高导致产品成本上涨,而产品市场低迷且需求不足,公司无法消化这部分因政策调整而增加的产品成本,导致部分产品出现成本倒挂,故公司计划降低合成氨及稀硝酸的生产负荷,减少亏损。
经初步测算,本次压产将使公司合成氨产量减少10万吨,占去年全年产量的20%;稀硝酸减产5万吨,占去年全年产量的11.90%。主要产品尿素减产6万吨,占去年全年产量的19.70%;硝酸铵减产3.5万吨,占去年全年产量的27.07%。预计本次减产将使公司8月至12月营业收入减少约2亿元,占去年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61%;减少亏损约1500万元,占去年全年净利润的比例为3.09%(去年净利润为-48,555.24万元)。
目前该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该事项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第(二)款规定的 “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将及时披露该事项的重大变化情况,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