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科院:品行严重不端撤销院士称号)
昨日,中国科学院公布了新的《中国科学院章程》修订版。此次修订新增了院士放弃院士称号、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撤销其院士称号等新内容,体现了2014年两院院士大会以来对院士制度的一系列改革。
据介绍,现行《院章》颁布于2006年。中科院认为,随着近年来中科院调整确立了新时期办院方针、理念和改革发展举措,现行《院章》已难以适应新时期的要求。为此中科院党组于2015年初决定修订《院章》。新的修订版分领导体制、院士和学部、组织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资产与财务管理、附则等八章共56条。
其中,最主要的修改是在“院士和学部”部分增加了第十九条:“院士有权放弃院士称号。当院士个人行为严重违反科学道德、品行严重不端、严重损害院士群体和学部声誉,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情节特别严重或危害国家利益、触犯国家法律的,撤销其院士称号。”
据悉,院士称号的一系列改革始于2014两院院士大会。此前,身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副院长的谢剑平于2011年底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引发广泛质疑。2013年,中国工程院常务副院长潘云鹤表示,依据章程工程院不会主动撤销其院士资格,但正在对其做劝退工作,不过对方不接受。次年院士大会上,两院分别对各自章程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在院士称号的规定部分,中科院、工程院新增规定“当院士个人行为严重违反科学道德、品行严重不端、严重损害院士群体和学部声誉时,劝其放弃院士称号”。(记者 孙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