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央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势在必行)
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央地财政体制改革说易行难。尤其在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严重放缓而支出仍在不断加大,地方债务规模和风险持续扩张的情况下,改革措施落地,势必遇到多重困难。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在财政收入及支出环节上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地方税体系及举债融资机制,建立起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在推进节奏上,需有更细致的考虑,沿着阻力最小化的方向切入,并在其中反复权衡。
中央与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的路线图揭开了面纱。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坚持财政事权由中央决定。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经历了从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到“分灶吃饭”、包干制,再到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演变。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初步构建了现行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体系框架。但随着全面改革的深入,现行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日益突出,造成“中央点菜、地方买单”的情况,因为权责不对等,省以下对市县的关系,“整个决策链是拧巴的”。主要表现为:政府职能定位不清,一些本可由市场调节或社会提供的事务,财政包揽过多,一些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承担不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相互都有承担过多和承担不足的情况;中央和地方公共服务职责交叉重叠;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规范。
毋庸讳言,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政收入显著提高,地方财政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例持续下降。同时,地方政府事权范围不断扩大,承担的职能越来越多。财权上移,事权下移,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不匹配,财政收支缺口巨大。经济进入新常态后,财政收入减少,民生和公共服务支出增大,而且是刚性增长,公务员加薪、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等政策也将使得财政支出增加。地方政府肩头的财政压力可想而知。
看统计数据,政府财政收支的增速缺口在拉大。7月,全国财政收入14770亿,同比增长3.3%。前7个月全国财政收入累计100284亿,同比增长6.5%。其中,7月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50亿,同比增长9.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7020亿,同比下降3%。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68亿,同比增长0.3%。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189亿,同比下降7.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79亿,同比增长2%。显然,中央与地方面临的困难不同,央地财政的分化在加大。中央财政依然保持了同比增长(9.8%),但地方财政收入则处于同比下降(3%)。中央级公共预算支出在下降(同比下降7.4%),地方预算支出则在增加(同比增2%)。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与支出的升降,表明地方财政的压力还在加大,随着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地方财政运转出现麻烦的可能性也更大。
近半年,县级财政吃紧的新闻不绝于耳,用财长楼继伟的话来说:“国家财政安全距离悬崖只有一公里了。”据报,陕西府谷县今年前5个月资金缺口5.48亿。县级财政收入还不够政府公务员开工资。照中央政府提出的“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财政支出最低限度要求,为维持上述“三保”中的“保工资”,府谷财政不得不“挪用”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拨发民政系统)等专款资金,同时挪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这个曾经的百强县如此祭出“无奈之举”,足见该县财政收入滑坡到了何等程度。去年下半年,至少有21个省基础养老保险增长率为负数。今年以来,随着土地财政式微、民间投资热情大幅下降、地方高额债务偿还能力降低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或许会有更多的县级财政陷入窘境。必须有针对地出“重拳”、下“猛药”了。
为了给地方政府补充财力,中央政府想了诸多办法。由于PPP短期难见实效,除了放松地方融资平台举债的限制之外,通过新增中央投资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等重点领域。同时,财政部加快下达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加快了地方债置换步伐。但这些举措皆是治标不治本。而治本之策是调整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事权的分配。
此次国务院发布的《意见》,看点不外乎这么几条:在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方面,适度加强中央财政事权、保障地方履行财政事权、减少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建立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在完善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方面,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地方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区分情况划分支出责任。此外,省级政府要根据省以下财政事权划分、财政体制及基层政府财力状况,合理确定省以下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避免将过多支出责任交给基层政府承担。值得注意的是,改革时间表与“十三五”基本同步——今年制定相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明后年加快推进省以下相关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2019-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形成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清晰框架。
央地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框架十分明晰。以未来收入划分为例,消费税很有可能从中央税变为共享税,并归属地方征收;车辆购置税则可能被划为地方税种;个人所得税也将可能归为地方征收,共享税性质不变;但新开征的环保税将划为地方税;另外,极有可能将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形成新的房地产税,并划为地方税。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改革时,中央和地方将按五五比例分成。此次税改从根本触及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划分,还可弱化地方政府的产业干预,有助于推动企业优胜劣汰和市场出清。
当然,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央地财政体制改革说易行难。尤其在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严重放缓而支出仍在不断加大,地方债务规模和风险持续扩张的情况下,改革措施落地,势必遇到多重困难。这些困难不仅来自既得利益,也来自于其他配套改革的滞后。财政体制改革是系统改革,难以在短期内见效,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在财政收入及支出环节上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地方税体系及举债融资机制,建立起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在推进节奏上,需有多更细致的考虑,按帕累托改进方式、沿着阻力最小化的方向切入,并在其中反复权衡。
(作者系资深宏观经济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