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减持9万股“惹来一身骚”垦丰种业遭监管点名)
高管持有150余万股本公司股票,却因减持9.3万股触及监管红线,让不少人觉得匪夷所思。垦丰种业副总经理范利仅因买入股票未向公司报备随后全部卖出,触及公司法规定,这一行为受到股转公司关注并对其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
未报备短线交易违规
垦丰种业(831888)副总经理范利女士在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5月29日期间,通过股转系统买入垦丰种业的股份共计9.3万股,未及时向垦丰种业报备并办理限售,后陆续将买入的股份全部卖出,转让的股份超过其该年度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此举违反了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全国股转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决定对范利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要求范利于接到决定的5个转让日内,向股转公司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对违规事实和性质的深刻认识、对相关规则的正确理解、整改举措和行为保证。
报备与否性质不同
每经投资宝(微信公众号:mjtzb2)就此事对垦丰种业进行了采访,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回应称,对于此次违规行为是对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制度疏于学习的不良表现。公司将按照监督管理措施相关要求,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值得关注的是,垦丰种业称本次减持股份超25%的认定是由于范利买入93000股后并未报备,故而该93000股应当单独做当年25%的减持限制认定。如若及时报备并办理限售,则应当与垦丰种业2014年年报公告中,范利2014年底所持的156万股公司股份合并计算,则93000股的减持就并未达到公司法中对董监高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