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满新方案 业主可联名拒绝)
《小区泳池只对业主开放两小时》新闻追踪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周伟龙) 小区游泳池每天只对业主开放两小时,其余时间多数留给游泳培训班上课,业主大呼不公。日前,本报报道天河一小区泳池开放时间不合理,业主感到不满一事(详见7月30日A10版)。
昨日,有业主将一份物管公示的泳池开放时间意见征询书发给记者,质疑征询书“换汤不换药”,“就是把开放时间延后了,难道就不能增加场次吗?”有律师表示,小区露天泳池属配套设施,归全体业主所有,物管给出的新方案,业主可联名拒绝。
在物管公示的泳池开放时间意见征询书上,记者看到,物管提出两个方案:一是每天下午3点到5点半开放,二是每天下午4点半到7点开放。公示表明,业主可在8月1日~3日到物管处投票,泳池将按最终投票结果决定。对于该方案,业主们表示不满意。“我们要求的是增加场次,不是顺延时间。”住户张女士说。
业主黄先生称,小区泳池的上午时段已被物管出租给游泳培训班使用。“开培训班我们没意见,小区里不少孩子都在学习。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大部分时间都被物管拿去开班赚钱了,留给业主使用的时间实在太少。”采访中,多数业主认为,小区泳池应该优先安排业主使用。
该小区物管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新方案是根据业主诉求调整制定的,目前正处于投票阶段。至于增加场次的问题,该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今年不可能了”。
对此,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表示,小区露天泳池属配套设施,应该优先为全体业主服务。对于新的方案,如果业主均感不满,不仅可以联名拒绝,还可以直接向物业管理行业行政主管单位提起行政投诉,“如房管局或行业主管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