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何说评级机构被高估了)
《悉尼先驱晨报》7月16日文章
面对一些问题时,人们常会说“本就如此”。然而,深究一下,就会发现我们面临的问题不仅可以解决,还是必须解决的,因此,“本就如此”的表达是逃避问题和责任的权宜之计。许多人没有质疑就接受了“信用评级机构是全能的、睿智的”这个假设。然而,事实上他们并不是。
我们应该质疑评级机构的全面性和能力,而不是胆怯地害怕他们的预言和处方。信用评级机构通过评估金融资产风险来追求最大化利润,这些金融资产包括交易股票、公司及政府发行的债券。他们的商业模式建立在利益矛盾之上,他们被股票和债券的发行者付款,而不是被投资者付款。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博得了市场的信任。
他们不值得获得如此的信任,他们应被视为投资者在购买金融工具时参考的一种信息来源,应被视为容易犯错的,其评估仅仅是一种意见。信用评级业被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三大公司支配,他们的评级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可是,他们完全错失了历史最大的公司倒闭:安然;他们对欧盟的财政和债务问题反应过激,让投资者惊慌失措,让整个状况更趋恶化。他们最大的污点,是在触发全球金融和经济危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因为评级机构对抵押贷款投资给予了热情赞扬的评级,而抵押贷款这种投资注定是要崩溃的。他们在这场危机中如何共谋,在迈克尔·刘易斯的著作《大空头》中描写得淋漓尽致。
2010年,美国政府收紧了金融市场管制规则,包括对评级机构的管制,但这还远不够。剑桥大学教授约翰·瑞恩认为,对评级机构可从以下几方面管理:首先,有必要从表现维度,对信用评级机构排名,特别是对他们评级的精确性。其次,当评级机构出现明显错误时,应给予投资者控告评级机构的便利途径。第三,有必要确保评级机构做好内控,完善信用评级的方法论及发展信用评级的精确性。第四,管理者应通过多种管制方式来确保评级机构对不确定金融工具给予更高的风险性评估。
(作者系澳大利亚《时代报》首席社论评论员迈克尔·肖特 贺艳燕 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