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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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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ST新亿   证券代码:600145   公告编号:2016—074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6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16年7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收到《议案表决书》5份,实际收到有效《议案表决书》5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破产重整情况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议案》;

为正面、直观的回复投资者问询,消除投资者及媒体质疑。经公司管理层向公司管理人汇报申请后,公司管理人同意公司就破产重整情况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拟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届时就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与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5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网址为: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陆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为:http://roadshow.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出资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出资方式:现金

(四)注册资本:拟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五)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具体地址以工商登记为准)

(六)经营范围:大健康产业(医疗医药、养老及健康产业、国内外医疗器材、设备、药品的进出口代理销售);现代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国内外农副产品进出口贸易、农业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物联网(仓储、物流运输配送、连锁销售、电子商务);文化教育娱乐产业(文化、教育、影视、体育、旅游、酒店等项目的投资、经营管理);商业服务(设备原材料的购销、技术、人才引进和输出服务;基金管理、证券投资、资产管理、供应链财务服务;投资财务顾问、技术咨询服务);建造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供热、供水、供电、水利水电、建筑施工、装饰装潢、新型建材产品生产及销售);能源与环保、高新技术项目的投资、经营管理;矿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其他实业、股权项目投资、生产、制造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对外发展战略,扩大产业规模,有利于优化企业内部资源配置,创新发展模式,提高经营效益。

(三)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该投资行为以整合企业内部经济资源、开拓公司业务渠道为目的,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该投资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证券简称:*ST新亿 证券代码:600145  公告编号:2016—075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破产重整情况召开投资者

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5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为:http://roadshow.sseinfo.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对塔城地区中级人民作出的(2015)塔中民破字第1-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进行立案再审,公司破产重整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16年4月29日《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相关事项的工作函》(具体内容见2016-057号公告)的要求,公司股票尚不符合复牌条件,公司股票在投资者说明会后继续停牌。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亿股份”)于2015年11月7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城中院”)下达的(2015)塔中民破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新亿股份破产重整。2015年12月31日,塔城中院作出(2015)塔中民破字第1-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截止目前,《重整计划》规定的债务清偿方案已经执行完毕,偿债资金已分配给债权人或者按规定办理了提存和预留;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也已执行完毕,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已经全部登记到了股东和重整投资人名下;依照《重整计划》中关于执行完毕标准的规定,公司的重整计划已经达到了执行完毕的标准。

2016年6月20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再审案件通知书(2)》(2016)新民监字第6号。《通知书》主要内容为:马英、俞小玲、乔秀娟等76人因与你单位申请破产重整纠纷一案,不服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塔中民破字第1-11号《民事裁定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决定立案审查。

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已将《再审异议书》报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届时就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与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5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网址为: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陆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为:http://roadshow.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公司欢迎各投资者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部门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18139659589

邮箱地址:pangjd@126.com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证券简称:*ST新亿 证券代码:600145  公告编号:2016—076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受理再审申请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无法判断

一、受理申请再审案件基本情况

2011年9月5日,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公司前身,下文根据行文需要同时使用“贵州国创”的名称)为成清波向中瑞信投资担保(深圳)有限公司借款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1年11月8日借款到期后成清波未归还借款,中瑞信投资担保(深圳)有限公司起诉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要求成清波归还本金9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18.16万元并由贵州国创承担连带责任。(内容详见公司2014-054号公告)

2015年4月30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判决并下达了(2013)深福法民一初字第1180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成清波应于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瑞信投资担保(深圳)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0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自2011年11月9日计至实际还清之日);二、驳回中瑞信投资担保(深圳)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内容详见公司2015-054号公告)

中瑞信投资担保(深圳)有限公司不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1、撤销(2013)深福法民一初字第118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改判亿路万源公司对原判决第一项判决内容向中瑞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由亿路万源公司及成清波承担。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21日开庭审理并于2015年10月13日出具了(2015)深中法商终字第1969号《民事判决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中瑞信公司的上诉理由均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纳。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予以维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94890元、鉴定费43040元由成清波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94890元,由中瑞信公司承担。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通知书主要内容

2016年6月2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16)粤民申3283号(以下简称“《通知书》”)。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中瑞信投资担保(深圳)有限公司、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成清波因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深中法商终字第1969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现依法向你单位发送再审申请书副本。你单位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证据材料;不提交的,不影响本院审查。

特此通知。

三、本次公告的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针对申请人的再审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审查,最终审查结果目前尚不确定。因此,无法判断对我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16-077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投资金额:拟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该投资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未来产业发展战略的顺利推进,保证各项目资金来源和项目平稳实施,运用专业化内部金融服务能力进行有效配合,保障公司经营安全性及长期发展潜力,拓宽公司业务渠道,为公司股东创造更高的经营回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二)对外投资的审批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6月2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2016年7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黄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该投资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审批,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出资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出资方式:现金

(四)注册资本:拟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五)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具体地址以工商登记为准)

(六)经营范围:大健康产业(医疗医药、养老及健康产业、国内外医疗器材、设备、药品的进出口代理销售);现代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国内外农副产品进出口贸易、农业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物联网(仓储、物流运输配送、连锁销售、电子商务);文化教育娱乐产业(文化、教育、影视、体育、旅游、酒店等项目的投资、经营管理);商业服务(设备原材料的购销、技术、人才引进和输出服务;基金管理、证券投资、资产管理、供应链财务服务;投资财务顾问、技术咨询服务);建造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供热、供水、供电、水利水电、建筑施工、装饰装潢、新型建材产品生产及销售);能源与环保、高新技术项目的投资、经营管理;矿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其他实业、股权项目投资、生产、制造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暂根据母公司经营范围对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进行注册,最终主营范围以工商登记办理完毕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该对外投资事项系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对外发展战略,扩大产业规模,有利于优化企业内部资源配置,创新发展模式,提高经营效益。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该投资行为以整合企业内部经济资源、开拓公司业务渠道为目的,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该投资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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