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参加代销机构及直销机构)
网上申购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
一、通过代销机构网上申购基金费率优惠内容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国联证券、广发证券、安信证券、长城证券、湘财证券、中泰证券、华福证券、中投证券、华融证券、华安证券、中山证券、江海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光大证券、平安证券、兴业证券、招商证券、北京展恒、宜信普泽、创金启富、和讯科技、深圳众禄、上海好买、众升财富、上海长量、中期资产、深圳新兰德、一路财富、钱景财富、北京君德汇富35家代销机构协商决定,自2016年5月31日起,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1983)参加以上代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以上各代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2、具体费率优惠方式
投资者通过平安证券、众禄金融申购上述基金,其申购费率最低享有1折优惠,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上海长量申购上述基金,其申购费率最低享有2折优惠。若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3%,则按0.3%执行;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3%,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上海好买、深圳新兰德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上述各公司页面公示为准,其中上海好买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众禄金融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
投资者通过除平安证券、众禄金融、上海长量、上海好买、深圳新兰德外的上述其他代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基金产品的,享受申购费率4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申购费率请参考相关公告)。
3、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通过以上各代销机构了解更多费率优惠信息。
该活动解释权归以上各代销机构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各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010-5851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参加工商银行、兴业银行、
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一致,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邮低碳经济”)参加上述代销机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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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金融@家”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WAP)和个人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申购上述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即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上述折扣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75%,则按0.75%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75%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等系统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上述折扣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网上银行等系统申购上述基金,优惠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本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及自助终端渠道申购指定开放式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按原费率的8折优惠。投资人通过橙子银行渠道办理上述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业务,申购费率按原费率的6折优惠,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农业银行网银、手机银行等系统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工商银行: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农业银行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农业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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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
关于实施特定投资群体通过直销中心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特定投资群体提供投资理财服务,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5月31日起,实施特定投资群体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费率优惠,具体安排如下:
一、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二、适用基金及优惠费率
1、适用基金
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1983)。
2、优惠政策
对于通过直销中心申购上述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的申购费率,统一实施为原申购费率的2折,即特定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2;若原申购费率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原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公司网站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
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5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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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的规定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认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额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具体如下:
3.2.1 前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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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50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余额不足5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余额不足5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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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基金”)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银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协商,自2016年5月31日起,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1、工商银行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工商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200元。并从即日起参加工商银行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金融@家”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WAP)和个人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及柜台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享有基金定投申购费率8折优惠。即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含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费率优惠期限截至至2016年12月31日。
2、邮储银行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邮储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100元。并从即日起参加邮储银行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邮储银行办理上述基金定投申购业务的,享有申购费率8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和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详见其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3、中信银行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中信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100元。
4、民生银行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民生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100元。
5、交通银行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交通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100元。并从即日起参加交通银行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办理上述基金定投申购业务的,享有申购费率8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和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详见其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6、兴业银行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兴业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100元。并从即日起参加兴业银行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定投申购费率统一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和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详见其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7、平安银行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平安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100元。通过平安银行网点柜面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定投申购费率享有申购费率8折优惠;通过平安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渠道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定投申购费率享有申购费率4折优惠。通过橙子银行渠道办理指定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的定投业务,定投费率按原费率的3折优惠。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详见其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8、晋商银行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晋商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100元。
9、农业银行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农业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300元,交易级差为100元。即日起,通过农业银行任一渠道(网银、手机银行、柜台等)新签约办理基金定投(含智能定投)的客户,在定投(或智能定投)申购成功扣款一次后,从第二次申购开始享有申购费率5折优惠。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费率优惠期限截至至2016年12月31日。
10、招商银行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招商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300元。
11、建设银行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建设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100元。
12、东亚银行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东亚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500元,投资者通过东亚银行办理上述基金定投申购业务的,享有申购费率2折优惠,固定申购费率不再享受折扣。
13、平安证券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平安证券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笔最低定投金额100元,投资者通过平安证券任何渠道定投本公司前端收费的基金产品均享受1折费率优惠,固定申购费率不再享受折扣。
14、银河证券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银河证券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笔最低定投金额100元。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投资者临柜方式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15、华福证券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华福证券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100元。
16、中泰证券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中泰证券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500元。并从即日起通过中泰证券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定投申购费率享有申购费率4折优惠, 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
17、中信建投证券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中信建投证券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100元。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投资者临柜方式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18、兴业证券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兴业证券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100元。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投资者临柜方式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19、华泰证券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华泰证券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100元。
20、国信证券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国信证券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100元。
21、首创证券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首创证券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100元。
22、申万宏源证券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申万宏源证券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500元。
23、安信证券
中邮基金旗下中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安信证券开通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定投金额300元。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工商银行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
2、 邮储银行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3、中信银行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4、民生银行
客服热线: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5、交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站:www.bankcomm.com
6、兴业银行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7、平安银行
客服热线: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8、晋商银行
客服热线:95105588
网址:www.jshbank.com
9、农业银行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http://www.abchina.com/cn/
10、招商银行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11、建设银行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12、东亚银行
客服电话:800 830 3811
网址:www.hkbea.com.cn
13、平安证券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stock.pingan.com
14、银河证券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5、华福证券
客服电话:96326(福建)400-88-96326(全国)
网址:www.hfzq.com.cn
16、中泰证券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 http://www.zts.com.cn/
17、中信建投证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18、兴业证券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 www.xyzq.com.cn
19、华泰证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0、国信证券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1、首创证券
客服电话:400 620 0620
网址:www.sczq.com.cn
22、申万宏源证券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23、安信证券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6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中邮基金官方微信平台——中邮基金服务号、京东金融基金直销平台中邮基金旗舰店。
6.1.2 场外代销机构
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北京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东亚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晋商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
首创证券、银河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广发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证券、网信证券、开源证券、安信证券、华福证券、招商证券、海通证券、兴业证券、中泰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华安证券、新时代证券、国联证券、世纪证券、中航证券、国金证券、长江证券、平安证券、江海证券、联讯证券、天风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西部证券、东兴证券、中信证券(山东)、方正证券、中投证券、国信证券、湘财证券、中山证券、浙商证券、华西证券、华融证券、宏信证券、北京展恒、宜信普泽、创金启富、和讯科技、深圳众禄、上海好买、众升财富、上海长量、天相投资、中期资产、深圳新兰德、一路财富、钱景财富、中信期货、北京君德汇富、浙江同花顺、杭州数米、上海天天、北京恒天明泽、增财基金、诺亚正行、上海利得、中经北证、珠海盈米。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6年5月31日起,基金管理人在T+1日(T日为开放日)通过指定媒体和本公司网站披露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基金直销机构或本公司联系。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880-1618、010-5851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办汇丰晋信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5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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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2016年5月3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宁波银行指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基金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汇丰晋信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2)办理时间和办理场所
自2016年5月3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信期货指定网点和基金网上交易平台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 根据实际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3)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开户程序依照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办理;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销售机构规定的相关业务凭证(如有),到本基金指定的销售场所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4)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5)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如代销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于100元,则按照代销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执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6)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到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3期扣款不成功或协议到期未续签,则销售机构有权视为该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事宜的处理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期实际扣款日,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结果。
(8)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本计划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9)“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0)业务咨询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998
网址:www.hsbcjt.cn
宁波银行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上述开放式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
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5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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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2、代销机构网点
投资者可通过宁波银行进行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及其他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宁波银行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宁波银行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新增宁波银行为旗下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汇丰晋信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5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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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2、转换费率
通过宁波银行指定网点和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和转换手续费三部分。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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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汇丰晋信2016基金”、“汇丰晋信龙腾基金”、“汇丰晋信动态策略基金”、“汇丰晋信2026基金”、“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基金A类”、 “汇丰晋信大盘基金A类”、“汇丰晋信中小盘基金”、“汇丰晋信低碳先锋基金”、“汇丰晋信消费红利基金”、“汇丰晋信科技先锋基金”、“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基金A类”、“汇丰晋信双核策略基金A类”、“汇丰晋信双核策略基金C类”、“汇丰晋信新动力基金”、“汇丰晋信智造先锋基金A类”和“汇丰晋信智造先锋基金C类”的前端份额间的有效转换申请的申购补差费统一采用外扣法。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 =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换手续费率+申购补差费率)/(1+转换手续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份额 =(转出金额-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例一:某投资者申请将其持有的80,000份汇丰晋信龙腾基金份额转换为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汇丰晋信龙腾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4000元,适用的赎回费率为0.3%,申购补差费率为0%,转换手续费率为0%,则转入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金额 =80,000×1.1000=88,000元
转换费用 =88,000×0.3%=264元
转入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基金的基金份额=(88,000-264)/1.4000=62,668.57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80,000份汇丰晋信龙腾基金份额转换为62,668.57份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基金。
例二:某投资者申请将其持有的60天的1,000,000份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基金你份额转换为汇丰晋信大盘基金A类份额,转换申请当日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00元,汇丰晋信大盘基金A类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0元,适用的赎回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0%,转换手续费率为0%,则转入汇丰晋信大盘基金A类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金额 =1,000,000×1.5000=1,500,000元
转换费用 =1,500,000×0.5% =7,500元
转入汇丰晋信大盘基金A类的基金份额=(1,500,000-7500)/1.2000=1,243,750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1,000,000份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基金份额转换为1,243,750份汇丰晋信大盘基金A类份额。
(3)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 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 本公司目前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暂不支持后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转换。
3) 基金转换采用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4) 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基金转换后转入份额的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5) 目前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00份基金单位。基金份额持有最低为100份基金单位。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出后该基金份额不足100份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 前端收费方式的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4、 基金销售机构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双核策略基金A类”、“汇丰晋信双核策略基金C类”、“汇丰晋信新动力基金”、“汇丰晋信智造先锋基金A类”和“汇丰晋信智造先锋基金C类”的前端份额的基金转换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本公司今后发行和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2)汇丰晋信旗下开放式基金的转换所产生的费用,以本公告列明的费率为准。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对上述基金转换的程序、有关限制、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但最迟应于调整生效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业务咨询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网址:www.hsbcjt.cn
宁波银行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4)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