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沈阳财政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取得显著成果)
2015年,沈阳市财政积极推进各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成果喜人。2015年,沈阳市共投入各级财政奖补资金14735.1万元,完成村内道路里程505.6公里,涉及74个乡镇159个村,近30万农民受益,超额完成辽宁省政府下达沈阳市的400公里目标任务。同时,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61个,安装太阳能路灯6604盏,修建路边沟86.4千米,安装垃圾箱等设备349个,修建或粉刷围墙45.7千米,植树9万余株,覆盖6个区县(市)、52个乡镇。
二是村级党建经费标准进一步提高。配合沈阳市委组织部研究制定村级党建经费标准调增方案并经沈阳市政府批准,于2015年1月1日起大幅提高村级党建经费标准,由原来的1.25万元/村提高到2.5万元/村,增幅达100%,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党建工作,增添了活力。
三是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取得良好开端。投入1亿元财政奖补资金,对以农村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村内环境卫生、公益设施、场所等项目进行运行维护,13个涉农区县(市)的1594个行政村全部纳入实施范围,实现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全覆盖,受益人数达到276万人。
四是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服务标准体系和追溯体系,积极组织区县(市)申报果蔬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项目18个,涉及5个区县(市)。目前辽宁省已批准沈阳市11个项目纳入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试点范围,较上年增加10个项目。
下一步,沈阳市财政局将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主题,积极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和美丽乡村建设,优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不断巩固农村综合改革成果,逐步建立健全有效运行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好地保障和促进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