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退税是专员办发挥财政预算监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为企业服务的窗口之一。为落实好国家对部分行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吉林专员办充分发挥就地监管优势,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开展增值税退税工作。
加强沟通协调,提高退税效率。一是充分运用网络平台等媒介与企业进行及时沟通,促进相关政策的宣传和信息交流反馈,就退税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企业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二是通过国库对账的方式,加强同人民银行国库的沟通协调,掌握全省及各市县增值税退付情况,对国库用错退税科目情况,及时予以提醒更正;三是通过电话追踪的方式与初审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对批复文件未及时落实的初审财政部门,督促其尽快落实;四是积极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形成联动机制,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对企业是否符合退税条件进行充分认定,提高退税效率。
坚持企业为本,优化退税服务。坚持对长春市辖区内的所有退税企业采取实地审核的方式开展退税审核审批工作,在确保退税质量的同时为企业提供便利;坚持对审批后的资金退付情况进行电话追踪,如有问题,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坚持一站式服务,设置《审核审批事项申报资料清单》,详细列明申报退税所需资料,减少企业补充资料次数,节省企业申报时间;坚持以业务服务促进企业管理,从财务账簿设置到退税资金使用,逐一规范,以促进企业财务核算规范、退税资金使用合理。
规范审批流程,控制退税风险。一是规范受理环节。设置《审核审批事项受理情况表》,对工作人员的受理情况和质量进行约束,确保退税时效;二是规范审核程序。严格执行初审、复审、处长审核、分管办领导审定的四级审核审批机制及AB角制度,职责明确、层层把关、相互制约、升级内控;三是规范审核人员行为。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发放《退税审核审批廉政情况回执》,主动接受企业监督,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原标题:吉林专员办:多措并举开展增值税退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