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利剑之下,环保部门再次向超标排放企业开出“天价环保罚单”。
近日,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称“秦皇岛公司”)因出水水质超过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被罚款近1300万元。这是继陕西省环保厅对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开出1580万环保罚单之后,环保部门再次开出的千万元级罚单。
8月5日,秦皇岛公司母公司——黑龙江省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中水务”)媒体负责人刘丹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直喊“冤枉”,并称“公司和秦皇岛公司将全力协调地方政府尽快解决上述问题,并不排除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权益”。
对于上述处罚决定,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不愿多谈。该局宣教中心主任何振辉表示,“这个(事情)有点问题,领导通知先暂时不接受媒体采访。” 千万级环保罚单再现
根据国中水务公告,7月29日,秦皇岛公司收到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秦环罚字[2015]008号)。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根据监测报告《秦环测(数)字[2015]第(040)号》对秦皇岛公司进行调查,发现出水水质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对秦皇岛公司作出罚款1299.32万元的行政处罚。
秦皇岛市环保局公布的今年第二季度污水处理厂监测数据显示,秦皇岛公司的总磷、总氮、氨氮、化学需氧、悬浮物、色度等多个指标均超标,总磷、总氮分别超标6.7倍、1.4倍。
从2013年以来,秦皇岛公司每年都会因超标排放被环保部门“点名”。在河北省环保厅公布的污水处理厂国控企业主要污染物监督性监测结果中,该公司的废水排放总磷、氨氮等多项指标存在超标现象。其中,2014年一季度总磷超标2.3倍。2013年四季度总氮超标0.2倍,总磷超标0.6倍。
根据今年1月1日施行的新《环保法》,“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国中水务解释称,之所以会出现超标排放的情况,主要是因为进水水量超出负荷,且进水质量恶化,进水水质远超于设计标准。
“我们和市政府签订协议时,有一个免责条款就是如果进水超标,可免责。”国中水务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真是罚款,我们也会向相关部门进行索赔。”
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滞后
据国中水务工作人员介绍,秦皇岛公司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在进水水量接近满负荷的情况下,进水水质长期、持续超标。
2003年2月10日,秦皇岛公司与秦皇岛市政府签订《关于秦皇岛市海港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秦皇岛公司以BOT模式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为CODcr350mg/L,NH3-N28mg/L。
“今年3月中旬,进水水质日趋恶劣,系统负荷越来越大,三台风机全部开启,也不能满足系统正常的需氧量。”上述工作人员解释称。
进水水质超标,也成为国中水务面对秦皇岛市千万环保处罚抛出的挡箭牌。不过,据记者在采访中了解,秦皇岛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老化、升级改造工作滞后或是造成超标排放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早在2014年,秦皇岛公司负责运营的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就已提上日程,并计划今年一季度实施,但目前这一工作仍未完成。
国中水务官网刊登的消息显示,2015年年初,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两组A/O池相继发生曝气系统末端主管路破裂的情况。经排查检修发现,池底积满了将近一米深的泥渣;南池主管路脱落;大量曝气头损坏,曝气支管破损严重。
面对秦皇岛公司超标排放是否缘于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滞后的质询,秦皇岛市环保局并未给出明确答复。显然,在这笔千万级环保罚单背后,超标排放是否缘于进水水质超标或将成为双方博弈的焦点,本报也将持续关注事件的相关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