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专员办在制定《吉林专员办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内控规程)工作中,以实现内部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为目标,简化行政手续、提高效率为原则,结合本办实际,认真排查风险点,进行制度重建,为工作转型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一、全办动员,广泛参与制定内控规程。办领导对此次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高度重视,程继斌监察专员几次召集各处室负责人,研究布署内控规程制定工作,要求各处室依照岗位职责对涉及本处的内控制度进行梳理,查找风险。各处室人员群策群力,认真研究,三上三下,几易其稿,完成了内控规程的制定工作。通过内控规程的制定,在全办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内控规则教育,增强了全体干部遵守规则、防范行政风险的自觉意识。
二、明确内控管理框架,建立权责清晰的内控体系。内控规程明确了内部控制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办公室为主体的内控管理框架;规范了领导决策,凡需要集体决策事项都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完善了处室职能,将内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以风险防控为目标,以流程控制为主线,内容涉及8类风险防控、37个业务流程。每项流程均明确规定各业务事项的关键控制环节、风险点、风险等级、责任主体及防控措施。整个内控规程条理明晰,政策性和操作性强,有利于办内人员及时识别、评估和应对业务活动中产生的履职风险。
三、简化行政手续,优化业务流程。为适应国家要求提高政府办事效能的新形势,我办立足工作实际,按照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公文运转、提高办公效率原则,在广泛听取各处室意见基础上,改善公文受理收文流程,对征求意见、专项审核等有严格办理时限的办件,由原有的办主要负责人批阅—分管办领导阅示—相关处室阅办的层层办理方式,改变为在办公室收文后同时批分办领导和相关处室,确保收文能够在第一时间传递到经办人员手中及时办理。
四、查遗补缺,对新增业务全覆盖。地方政府债务及债券监管工作是我办新增业务。为对新增业务进行有效的风险防控,我办特组织相关处室人员按照内控规程的总体要求和标准,依据相关制度办法规定,对新增业务进行了业务流程构造、确定风险点,实现了内控规程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
(原标题:强化规则意识 规范管理流程──吉林专员办扎实做好内控操作规程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