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月20日讯,商务部周一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将“外资三法”合而为一,草案显示,我国引入外资正式确立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专家分析称,开放市场准入符合引入外资的实际需要,如能正常推行,中国引入外资有每年增加一千亿美元的潜力。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昨日表示,改革开放早期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即“外资三法”)已难以适应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需要,其修订的方向是“三法合一”,因而制定了统一的《外国投资法》。
商务部研究院外资研究室主任马宇向大智慧通讯社(微信号:DZH_news)表示,外资三法的修订有利于扩大中国市场开放程度,“我们对外资的管理是逐案审批,审批之外还有不少不合理的政府管制,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中国市场开放程度式有所扩大的。”
《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改革了现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取消了外资三法确立的逐案审批制管理模式,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不再保留行政审批,重新构建了“有限许可加全面报告”的外资准入管理制度。
对于禁止和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的领域将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清单以外充分开放,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享有不低于中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此外,不再将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活动作为主要规范对象,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统一适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马宇表示,负面清单的具体内容至关重要,目前中国保留了很多行业管制,而这些管制措施大都是无形的壁垒。在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中,有些行业管制没有纳入负面清单,但实际上遏制了外资的进入,因而如何确定负面清单的内容十分重要。此外,“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最初是在中美双边投资协定上达成的共识,中美双边投资协定已初步完成文本框架谈判,即将开始负面清单谈判。马宇认为,具体的负面清单内容将会成为中美谈判的附件,其具体内容将确定中国市场开放做到什么程度,这可能成为中美谈判的重点和难点。
外资法的修订将对吸引外资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无论是现在的传统产业,还是新兴产业,无论是一般制造业,还是高新技术产业,我国现在都还有巨大的引资潜力有待挖掘。”马宇称,“我们做过相关的行业分析,这里面还有上万亿美元的投资空间。如果分摊到每年的话,今后十年每年都有增加一千亿美元的潜力”。
发稿:夏旭田/何巨骉 审校:席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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