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月19日讯,财政部周一联合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将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38.82元/GJ,将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1.37元/立方米。
2014年7-9月期间,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适用35.14元/GJ,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适用1.24元/立方米。
自2014年7月1日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3]74号)第一条停止执行。
发稿:刘玉/曹敏慧 审校: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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