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月16日讯,湖北省人民政府官网显示,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月15日审议通过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管理体制、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人才支撑、开放合作、法治环境等方面,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湖北省社科院副院长秦尊文表示,《条例》不仅可以进一步激发光谷的活力,还打通了武汉创建内陆自贸区的通道,有助于武汉在第三批申报城市名单中脱颖而出。
上述《条例》的出台是湖北武汉申请内陆自贸区在法律法规支持上的又一大进步,早在2014年7月,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东湖高新区先行先试实施方案(送审稿)》,拟当年先期启动42项具体工作,在东湖高新区518平方公里(含东湖综保区)范围内全面开展自贸区先行先试工作。
大智慧通讯社(微信号:DZH_news)此前在湖北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湖北省政府一直在筹划以东湖高新区为主体进行内陆自贸区的申报。该《条例》的实施有望为东湖高新区加分。在广东、天津、福建等第二批自贸区试点获批之后,湖北武汉作为第三批试点的呼声很高,此前湖北省政府官员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武汉也有较大可能成为第三批自贸区。
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解读,武汉东湖高新区自主示范区将最大限度简政放权,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探索发展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探索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和工商先照后证登记制,推行统一高效的口岸监管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侵权预警和风险防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
根据《条例》,东湖高新区自主示范区将依托“武汉·中国光谷”品牌,重点发展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和新材料、节能环保、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地球空间信息及应用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建设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A股上市公司中,注册在东湖高新区内的上市公司多达34家,其中境内26家,境外8家。主要有:东湖高新(600133.SH)、江钻股份(000852.SZ)、华工科技(000988.SZ)、高德红外(002414.SZ)、华中数控(300161.SZ)、天喻信息(300205.SZ)、中元华电(300018.SZ)、力源信息(300184.SZ)、精轮电子(600355.SH)、长江通信、凯迪电力(000939.SZ)、烽火通信(600498.SH)、武汉凡谷(002194.SZ)、长飞光纤(06869.HK)、人福医药(600079.SH)等。
发稿:邹莹/古美仪 审校:朱琼华/曹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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