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储静伟
距上海市委召开全面落实今年一号课题成果“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尚不足一周,静安区率先出台落实方案。
昨日下午,静安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在上海展览中心召开,提出要“当好先行者”,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的“静安模式”。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此,静安将修订区职能部门与街道协作办法,建立联系会议平台。
“实施方案”强调要增强社区自治能力,明确把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社区安全、违建群租等难题作为居民治理和居民自治的重点;强调加强楼组党小组建设,充分发挥楼组长作用,积极探索楼管会、弄管会、“邻里互助”等多种类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形式,提高基层群众的自治化程度。
静安区还强调在财政保障上,下拨每个街道每年100万元党建工作经费、每个居委会15万元工作经费。
“实施方案”首先强调要深化街道体制改革,从职能定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面,对街道的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实行改革、调整。
在街道体制改革方面,静安区街道主要设置加强党的建设、组织公共服务等8项职能。
在机构设置上,内设机构从原“六部一室”调整为8个部门,新设机构尤其强调社区管理、服务、社区平安与社区自治等职能。
在街道各服务中心设置上,基本保留原有的服务中心,新建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并探索相关“中心”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各中心并联运作和功能联动。
在街道人员编制上,静安区规定,今后设街道机关行政编制60名、事业编制35名(不含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事业编制)。
“实施方案”在完善居民区治理体制方面,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架构、机制和运行方式。
今后,静安居民区将设置联席会议平台。建立以居民区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为主导,居民为主体,业委会、物业公司、驻区单位、社会组织与群众活动团队等共同参与的居民区治理架构。由小区内多方力量共同协商小区各项事项,逐步推进居民区自治能力。
居民区自治方面:今后将建立健全以自治章程为核心,以“三会”(决策听证会、矛盾协调会、政务评议会)、“五议”(提议、商议、协议、决议、评议)和各类居民(业主)公约为重点,各类决策议事规则和标准为配套的自治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居委会成员和居民代表对街道和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评议监督机制。同时,建立健全以居民群众为主体的居委会工作评价体系。
深化街道体制改革 机关行政编制定编60名
建立健全居民区“三会”“五议”自治规章
各街道都要建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
“实施方案”强调发挥社会组织对居民小区服务的作用,提出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提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并要求拓展枢纽型组织平台。
网格化管理是上海创新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静安区的“方案”也强调深化城市网格化管理。
今后将重点扶持与社区治理和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能提供专业化、社会化、差异化服务的社区生活服务类、社区公益事业类、社区慈善互助类、社区专业调处类社会组织。
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根据上海有关规定,制定本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承接社区服务的社会组织指导目录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清单。组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立项评估小组。
凡与群众基本生活直接相关的城市管理、市场监督、街面治安等领域的问题可归纳到网格化管理范畴。
“可通过街面巡查、12345热线、媒体曝光等多种途径发现问题,我们受理、派单、协调、监督处理。”静安区网格化管理部门负责人称,除了区里的网格化管理部门,各个街道也有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主要承担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派遣案件的协调处置责任。
将建居委会工作事项“负面清单”
“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要为居委会减负增能,并将尝试建立居民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职能部门工作下沉准入机制。
将在全区进一步梳理和清理居委会工作事项,明确居委会依法协助行政事务清单和居委会印章适用范围清单。
将建立居委会电子台账,建立居民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形成工作事项新增、退出、调整的制度安排和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