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俞立严
昨日,早报记者获悉,上海市人大代表张辰此前提交的“关于在城市规划中规定在公共场所建立母婴哺乳室的建议”,日前得到上海市建设管理委“计划解决”的答复。
张辰建议,上海应在公园、商场、车站、广场、大型商务楼等公共场所规划设立母婴室。张辰表示,在公共场所设哺乳室能缓解哺乳妈妈当众“袒胸露乳”的尴尬。
对于张辰的建议,市建管委答复称,关于在公共场所专门设立母婴哺乳室问题,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尚未作出相关规定,不过,目前上海的机场、高铁车站和部分商场、公园等已经兴建了一些单独的母婴室。
市建管委透露,下一步将复审《城镇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将其列入2015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修订计划,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将设立母婴哺乳室的条款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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