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上海市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本市将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用记录制度,完善信用约束机制。”这是近日召开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年检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明确的改革要求。
取消年检后,事业单位将实行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事业单位须于每年3月31日前依照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年度报告,并在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上“晒”出有关内容。吴洁瑾
早报讯 “上海市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本市将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用记录制度,完善信用约束机制。”这是近日召开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年检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明确的改革要求。
取消年检后,事业单位将实行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事业单位须于每年3月31日前依照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年度报告,并在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上“晒”出有关内容。吴洁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