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1月26日讯,环保部周三发布,湖北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治理城镇生活污水,保护和改善水环境。
《意见》提出,确保今年年底前,已经建成的县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稳定运营,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150毫克/升以上,负荷率达到75%以上。到2015年年底,凡未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全部完成升级改造,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正常运营,负荷率达到60%以上。
《意见》要求加大地方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对减排做出贡献的,县市政府要安排专项奖励资金,按年新增化学需氧量减排量给予奖励。同时,实行省级财政“以奖代补”,对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的乡镇和国家级贫困县市的老城区,新建和改造污水主干管网(管径300毫米及以上)的,按每公里20万元补助。对乡镇和国家贫困县市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征收率达到80%以上、运营水平达到省考核标准的,按照考核认定的污水处理量,每吨奖励0.1元。
发稿:刘玉/曹敏慧 审校:姜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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