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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 邹娟
在上海,手机订餐这块日益兴旺的市场,将迎来强力的规范与整顿。
上海市食药监局日前出台《关于加强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第三方平台负有对餐饮商家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的责任,上线商家必须公示食品安全资质证明。
部分线上商家无证经营
手机App订餐是当今不少白领订外卖的新途径,但入网餐饮企业“无证”、“无实体店”等问题也日益显现。
杨先生是手机订餐App的常客,在静安寺附近上班,“这一带吃饭本来就贵,一份外卖二三十元太正常了。但是手机订餐只要十几元,可选择的余地也更大”。
不过,杨先生用手机订餐也遇到过“郁闷”的时候。有次他订一份快餐,等了三个小时才送来,还少了一个菜,“打电话投诉,对方爱理不理”。
昨日,早报记者查阅几个手机订餐App,发现大多未公布餐饮业脸谱品级,有些商家甚至没有卫生许可证。
按照《意见》要求,第三方送餐品种不应有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不应有冷菜、生食(如醉泥螺、醉虾、生鱼片、拌黄瓜等)、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芝士蛋糕等)、预拌色拉等高风险品种。
遇纠纷鼓励第三方先赔
《意见》规定,第三方平台应取得电信管理部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入网餐饮单位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均应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严格按照许可证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方平台取得相关资质后,应将本企业(第三方平台)负责人、负责网络订餐业务的管理人员以及在本市的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报告市食药监局。
为便于消费者监督,第三方平台应在网上公示餐饮单位的许可证照、具体经营地址,以及送餐活动应遵守的食品安全要求,鼓励在网上公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脸谱)等政府部门监管信息,以及订餐配送至消费者所需时间。
市食药监局表示,第三方平台应在网站醒目位置公布本网站投诉电话、邮箱等消费者投诉方式,建立消费者和入网餐饮单位纠纷处理机制,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鼓励第三方平台在消费者因合法权益受损害提出赔偿要求时,向消费者先行提供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