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1月21日讯,《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昨日公布,农业部官员就此解读称,文件有两个重点,分别为农地三权分置和多元化的农业管理方式。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今天在“2014第二届中国新农业(食品)产业年会暨全国县域农业经济高峰论坛”上表示,深化农村土地改革明确三权分置,坚持农村集体所有,形成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各种新兴经营主体,同时解决好谁来种地这个问题是新的经营主体的优势,对确保粮食安全有益。
张红宇指出,文件的另一个重点是培育发展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现在2.6亿个农户家庭,是我们农产品有效供给主体,任何时候不能忽视2.6亿农民机会。”
据其介绍,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划分为四大类,一是家庭农场;二是各种合作社,包括养牛合作社、水稻合作社等;三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其中包含大大小小的传统企业,例如新希望、蒙牛、伊利等。也包括最近不断涌现出来的过去完全不涉及农业的阿里巴巴、联想等,成为新兴工商资本进入的组织,“现在全国大大小小的有12万家,经营主体。”
第四类是农业组合发展方式,运行机制是多元的,农民通过经营权入股,企业技术入股等组合方式。分配机制上,企业土地股份占多大比例,资本占多大,这种也是多元化的分配模式,多元化的农业体系构成下一步重点培育部分。
中国政府网昨日公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其中明确,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发稿:丁开艳/许菁/曹敏慧 审校:席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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