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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 陆兵 杨洁
10月21日晚上,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在上海地铁9号线上疑似猥亵邻座女性,被网友用手机拍成视频发到网上。旋即有细心网友指出,该男子很可能就是2013年7月被网友曝光的9号线“色狼”,两人相貌相似度非常高。一时间,网友呼吁严惩地铁“色狼”以阻止重犯的呼声四起。
昨日,上海地铁警方表示,已注意到此事,将根据调查的事实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希望当事女乘客能主动联系警方协助调查。
然而,对于地铁性骚扰需要承担多重的法律责任,律师认为,一般只能给予15天以下的治安行政拘留或2000元以下的罚款,只有当性骚扰达到一定程度,构成猥亵侮辱妇女罪,才属于刑事责任。再加上性骚扰一般比较隐蔽,如果没有被地铁里的探头或其他乘客用手机等拍下,一般难以取证,在法律上追究起来就比较困难。这或许也是许多“色狼”屡屡犯案,却能够“成功脱逃”的原因。
手一直放在她大腿附近
10月22日下午,网友“CapSco”将一段3分钟的视频上传到互联网上。根据视频中地铁报站声,当时列车正开往松江方向,行至肇嘉浜路站和徐家汇站之间。视频中,一名身着粉色衬衫、灰色外套的男子跷着二郎腿坐在地铁座位上,和邻座穿短裙的年轻女子距离很近。该男子左手拿包,右手贴在邻座女子的臀部和大腿附近,时不时动一下手指,目光也时不时瞥向对方。
开始时,该女子一直双手放在手提袋上。随后,该男子拿开遮挡视线的包,时不时窥视自己动着的右手。此时,女子似乎有所察觉,低头查看同时尽量侧身回避,表情有些愤怒,但并没有吭声。
视频中该男子一直表情“淡定”,结尾处,男子肆无忌惮地盯着该女子,手已经碰到她的短裙外侧。车到徐家汇站,该女子下车。不久,该男子也从座位上离开。
“当晚该男骚扰两女子”
昨日下午,早报记者联系到视频的拍摄者赵女士。据赵女士称,当晚该男子在骚扰视频中的女子之前,曾骚扰过另一名女孩,“太不要脸了,这(骚扰)已经是第二次了。”
据赵女士回忆,21日晚上8时10分左右,该男子上车后,便坐到一个年轻女孩的旁边。
“我发现那个男人总是往旁边的女孩身上挤,手也夹在他们俩之间狭小的缝隙里。”赵女士表示,这时她开始觉得该男子有问题,不过车厢里很空,女乘客居多,没人敢上去阻止。赵女士告诉记者:“那个女孩子马上发现不对劲,怒瞪了他一眼后就离开了。”
接下来,令赵女士吃惊的是,该男子突然起身,走向另一个车厢,“他来回在几个车厢之间逛了三四遍,应该是继续寻找新目标。随后,他便坐到了视频里被骚扰的女子身边。”赵女士坦言,“本来车子里人就不多,可他偏要挤向那个女孩,我当时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就用视频拍下来。”
性骚扰男子疑有前科
视频曝光一天以来,点击量已达到三万多次。细心的网友认出,该男子和去年7月上海地铁9号线上被曝光的“色狼”容貌相似,通过调取去年的录像和照片对比,两人相似度非常高。
2013年7月14日,网友“大飞哥”在网络论坛发帖《曝光地铁9号线咸猪手》,并贴出多幅照片,称照片中的男人在洞泾(站)上车,骚扰女乘客被全程录像。
对比10月21日晚间发生的骚扰事件,与去年那段视频中男子的骚扰手法如出一辙,很可能是该男子“重操旧业”,不少网友表示忍无可忍,“xyx_dyx”表示,既然去年被曝光过,应该及时对其进行处罚。对此,地铁警方表示,目前对此已予以关注,希望当事女乘客能主动联系警方协助调查,警方将根据调查的事实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地铁性骚扰取证不易
针对近年来地铁性骚扰事件频发,律师也给出了法律上的意见。
北京长安(上海)律师事务所的丁俊涛律师接受采访时介绍,对于地铁性骚扰更多的是人们生活中道德层面上的术语,而在法律上并没有这个具体的概念。
丁律师称,性骚扰行为可根据“度”的不同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行为程度较低,通过性骚扰来寻求感官上的刺激,一般则是15天以下的治安行政拘留或2000元以下的罚款;若性骚扰行为达到了一定的程度,构成了猥亵侮辱妇女罪,甚至强迫女性发生性关系,则属于刑事责任。
丁律师认为,地铁属于公共场所,理论上发生强奸罪的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对地铁性骚扰一般是道德层面上的谴责,可根据行为程度的不同进行处罚。
对于地铁性骚扰的现状,丁律师则表示,首先女性的反抗意识必须要强烈。不过,他强调,从取证角度分析,若性骚扰发生时,无监控录像等视听上的证据可以提供,在法律上追究起来就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