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0月22日讯,商务部部长助理张向晨今天介绍,今年10月新修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企业反馈积极。《办法》确立的“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管理模式是主要亮点。
国新办今天就新修订版《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情况举行发布会。张向晨在会上介绍,今年9月6日,商务部发布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确立企业对外投资主体地位,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办法》自10月6日起施行以来,得到了企业的积极反馈。
张向晨介绍,《办法》的主要亮点如下:一是确立“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办法》规定对我企业在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投资实行核准管理,其余均实行备案。
二是缩小核准范围、缩短核准时限。《办法》取消了对特定金额以上境外投资实行核准的规定,并将核准时限缩短了5个工作日。三是明确备案要求和程序。企业只要如实、完整地填报《备案表》,即可在3个工作日内获得备案。
四是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地方企业的备案工作,便利企业就地办理业务。《办法》规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地方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的备案管理,自行印制并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五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规范。《办法》在明确政府将继续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同时,加大了对企业境外投资行为进行指导和规范的力度。
2002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为27亿美元,2013年已增至1078.4亿美元,12年内增长近40倍。今年1~9月,中国企业对外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749.6亿美元,同比增长21.6%。张向晨称,数据表明中国对外投资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发稿:夏旭田/杨倩/曹敏慧 审校: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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