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勇
如果说在2014年10月13日之前,我们还要用已在顶尖经济学学报发表大量文章,不胜枚举的学术兼职以及大串的奖项来描述让·梯若尔(Jean Tirole),那么从这一天开始,这一切都不用了。我们只要给他一个标签——201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就够了。
梯若尔得奖主要是因为“对市场力量和规制的分析”。实际上,他的学术贡献是多方面的,覆盖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从产业组织理论到公司财务理论;从电信竞争分析到银行谨慎监管,再到国际金融新秩序的探索;从博弈论到合约理论;从微观经济问题到宏观经济政策;从公司治理到政府内部组织;从环境保护到技术创新……
现代经济学分工已经很细。多数经济学家只能在某个较小的领域内耕耘,以致当萨缪尔森去世时,学界感叹经济学不再有通才。显然,这虽不无道理,但还是有点夸大其辞。梯若尔就是当之无愧的例证。梯若尔用博弈论改写了产业组织理论,从此,让这一门本已缺乏生机的经济学分支学科重新焕发活力。梯若尔用信息经济学和合约理论,整合并改写了公司财务理论,从此,公司财务理论统一于新的研究框架,而且产权和制度、公共政策、宏观经济等与公司财务理论再也难以完全分开。
梯若尔甚至突破了经济学限制,将研究领域拓展到心理学,对接当下流行的行为经济学和行为金融学。梯若尔的研究让经济学的社会科学属性更加明显。这也许是欧洲经济学家与美国经济学家的不同。梯若尔的另一法国同胞——《21世纪的资本》一书作者皮克迪,也不限于经济问题研究,而更愿意研究社会科学。
梯若尔是国内经济学界较为熟悉的一位经济学大师。今年6月,他到江西财经大学参加会议,发表他对银行业规制的看法。
梯若尔真正与中国广大经济学子结缘还得归功于1997年《产业组织理论》中文版的出版。那时,博弈论在中国经济学界方兴未艾。在那个似乎什么都可以用博弈论作为工具作时髦分析的年代,通篇使用博弈论工具的《产业组织理论》要不流行都难。不知道有多少经济学子受益于此书,反正从那以后,《产业组织理论》成为许多经济学子的案头读物,并在改变着中国经济学论文写作的范式。
有意思的是,《产业组织理论》中文版来临时,Tirole还不叫“梯若尔”,而被译作“泰勒尔”。那时,经济学界似乎更沉浸于英语经济学,而对法国人的姓名读音不甚熟悉。那只是插曲,反正从那时开始,梯若尔来了。而且,从那以后,梯若尔就一直留在中国的经济学界。
当然,真人梯若尔多次来过中国。2001年,他在武汉大学讲授《公司财务理论》。那时,他的《公司财务理论》还只是手稿。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一直到2006年才正式出版此书。当然,和他的其他著作一样,该书的中文版(书名翻译为“公司金融理论”)即使篇幅超过了1000页,也在中国顺利出版。
梯若尔是一名教授。在这个经济系教授很少写书的年代,他以讲稿为基础,或独立或与人合作,出版了多部著作。除了上述的《产业组织理论》和《公司财务理论》两本之外,他与弗登伯格合作的以非合作博弈理论为中心内容的《博弈论》在中国也有广泛影响。梯若尔与拉丰合作的著作《政府采购与规制的激励理论》也是一例。该书在数年前也已译成中文。
梯若尔撰写了十多部著作,这与在美国的经济学家相比,似乎有点另类。但是,每部沉甸甸(指内容,而不是篇幅)的著作,谁又能说,经济学家不需要写书呢?论文有论文的价值,书有书的长处。著作能够展开说明论文所不能照顾到的内容。
梯若尔与拉丰的合作,是两位高产的顶尖经济学家的合作。在数篇论文就可安身立命的学术界,他们却有数百篇。未能等到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拉丰2004年英年早逝。这给我们留下了美好却永远无法实现的愿望:如果拉丰还在,那么梯若尔肯定要与他共享诺贝尔经济学奖;或许,拉丰在世,他们共同获奖的时间还会提早一些。当然,对于真正从学术研究中寻找到乐趣的经济学人,得不得奖,研究还是要继续的。图卢兹经济学院之所以能够脱颖而出,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快速成长,成为经济学研究重镇,与拉丰、梯若尔等一群学者的努力,形成良好的学术生态是分不开的。接地气的研究才有活力,即使是经济理论研究,也不例外。
梯若尔等人的诸多研究成果,正是从现实问题出发,既为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思路,又不乏一般结论,从而能在多个领域中得到推广。梯若尔是一位理论经济学家,但是,他的几乎所有论著,都与现实有着密切联系。可以说,没有对实践的一定了解,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研究成果。关于电信竞争的研究,涉及竞争政策与规制政策的选择问题;关于政府采购与规制的研究,将采购与规制放在统一的研究框架内,推动了新规制经济学的发展;关于银行监管和国际金融危机的研究,更是对现实政策和制度选择给出新思路。
梯若尔的领域很广,不免令人眼花缭乱。拨开迷雾,我们会发现激励理论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万变不离其宗。理论工具与现实问题的结合,既解决现实问题,又进一步促进理论的发展。
时至今日,梯若尔仍注意对现实问题的研究。他最新的论文仍然很接地气。为了吸引人才付出高薪已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可是,这些得到高薪的人才,却不一定能够取得与薪水相称的业绩。他和贝纳布(Roland B nabou and Jean Tirole,2013)合作的论文“奖金文化:竞争性报酬、筛选与多任务”在侯泰林的框架内分析了这一现象。他们的分析涉及激励、过度激励、激励不足问题。在他们看来,奖金封顶可能有助于恢复激励的平衡,但是也可能带来其他扭曲。高薪犯大错,在很大程度上是激励结构不合理所致。这里仍然是激励理论的应用。
各国手机制造商巨额“高通税”就是典型的“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s)定价难题。兰巴斯公司、谷歌等的专利定价都遇到类似问题。既要鼓励创新,又不能因此妨碍市场竞争,这是标准必要专利确定中必须解决的问题。梯若尔和勒纳(Josh Lerner and Jean Tirole,2014)在“标准必要专利”一文深入讨论了这一难题,富有现实启示。标准必要专利怎么确定?为了控制标准必要专利所带来的垄断力量,多数标准确定组织要求标准覆盖的专利持有者做出宽松的承诺,以合理的条件授予许可。现实中,这些承诺却带来了密集的诉讼活动。他们建立了标准必要专利的分析框架,区分附在缺乏价格承诺上的几种低效率,说明结构性价格承诺如何修复竞争,分析市场中价格承诺是否可能出现。
梯若尔的研究领域仍在不断拓展。他和贝纳布(Roland B nabou and Jean Tirole,2011)的论文“法律与规范”(Laws and Norms),分析个人决策和公共政策是如何受到个人和社会偏好(价值)、物质或其他明确的激励(法律)以及社会制裁或奖赏(规范)影响的,涉及社会心理学领域。他们研究了荣誉、耻辱和社会规范与个人行为关系,说明了这又是如何与物质激励相互作用的问题,探讨了法律的表达作用。在他们看来,制定法律意味着增加物质激励,发送社会价值信息,从而有关于不同行为可能遇到的规范。他们也揭示了为什么社会经常抵抗经济学家的信息。在这里,我更愿意理解为经济学与社会科学其他领域在进行沟通和对接。
梯若尔等对激励理论的研究,对当下中国改革和包括经济学在内的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都有着重要启示。市场、社会与政府的关系的界定,不能不考虑各种经济主体的激励。各种具体制度的选择,不能不深入组织的内部,不能不考虑到信息分布因素,从而设计出激励相容的制度。从大国到强国,必须有创新,科技进步需要有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跟进,从而激励最重要的创新主体——个人。中国改革与发展提出了许许多多尚没有明确答案的问题,亟待中国学者运用一般理论,紧扣问题,给出答案。到时,中国社会科学的繁荣才实至名归。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