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展银行高级经济师 梁兆基
三十年来首次推出混合所有制试点计划
仅仅调整国企股权结构远远不够
国企改革需引入适当的激励机制和一定程度的市场竞争
给予国企更多的自治权利是改革进程的正确一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近期宣布了一系列的国企改革措施。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和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率先接受私人资本。除了上述两家公司,新兴际华集团和中国节能环保集团(“中节能”)也在高级管理人员招聘、绩效评估以及薪酬管理方面得到了自主权。此外,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和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将进行重组,由新成立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持股。由于这是中国三十年来首次推出国企混合所有制试点计划,这些举措堪称大刀阔斧。目前,国资委旗下有113个国企,总资产超过中国2013年GDP的160%。
过去三十年中,中国一直分阶段进行国企改革。第一阶段(1979 -1983年),中国推出了利润留成,同时也授予国企国家指令性计划以外的生产权。第二阶段(1984-1986年)中,“利改稅”推出,中国政府也允许国企通过价格双轨制 – 同一产品计划内部分实行国家定价,计划外部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制度 – 以协商价格出售过剩的商品。第三阶段(1987-1992年)中,中国出台了承包责任制,阐明企业管理人员的职权和责任。自1993年,中国政府一直试图以各种方式推进国企结构现代化改革,其中包括推动国企在国内A股市场、香港股票市场以及某些海外股票市场上市。
国企在中国经济中一直占主导地位。国企在市场准入限制的保护下,无需面临来自非国企的竞争。此外,国企往往也能得到政府资助,如较低的实际税率、股利和资源开采税。国企在获取银行信贷方面也独具优势。在2009年,国企占中国银行贷款总额的85%。据2013年博鳌论坛上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62%的中小企业没有获得任何银行贷款。
然而在过去三十年的改革后,国企的效率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它们时常被诟病未能将获得的资金和原料转化成实际收益。相比之下,民企在资产收益率方面的盈利能力为国企的一倍。中粮集团旗下的八家上市公司中,就有五家亏损或报出低利润。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六家子公司中,也有四家面临相同问题。此外,国企的杠杆率高达65%,在私人投资者可接受范围40-60%之外。
振兴国企知易行难,这涉及国企领导层任命、中层管理人员调动以及公有制体制下的腐败等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但如今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国企改革正在正确的轨道上进行。过去二十年的历史经验证明,国企在适当的激励机制和市场竞争环境下有更好表现。因此在初始阶段,接受私有资本对于国企来说可能意义不大。国企若能在管理方面享有更多的自治权,并通过市场分析找出自己的竞争优势,将能从而取得更大的成功。
从历史上来看,国企的生产率应该会随着自主权的放宽而提高,但这并不代表收益率也会随之提高。在某些情况下,管理层会利用高度自治权来提高员工薪资,谋取附加福利,甚至未经授权的支出。显然政府对此已作出相应对策,派出了官员来监督企业以防止管理层违反纪律。同时,政府也会确保在监督过程中,不违背改革初衷而再次收紧企业自主权。
总结来说,中国国企改革的成败将取决于政府能否为国企和民企建立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而取得中国经济转型目标的成功将取决于国企以及其他诸多改革的结果,如利率自由化、关键资源定价机制的改善以及其他方面的制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