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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公告规定,旅客乘机时,充电宝只能随身携带,不能办理托运。具体为,充电宝不超过100Wh,无需经航空公司批准即可携带;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超过160Wh,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且无法计算出额定能量的也严禁携带。如果满足条件可以带上飞机,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在飞行过程中,严禁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且需始终关闭。
武汉天河机场安检工作人员表示,市面上的充电宝多以毫安时来标识容量,按一般充电宝使用的5V(伏)电压来计算,160Wh换算成毫安则为3.2万毫安时,100Wh为2万毫安时。也就是说,超过3.2万毫安时的充电宝,不能带上飞机,2万毫安时以下的充电宝,可以不经航空公司批准,即可携带上飞机。
据介绍,目前,市面上的充电宝容量大多在3000到15000毫安时之间,这些充电宝大都可以随身携带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