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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4日起,宁波海关将全面实行通关监管模式优化。这意味着,宁波关区企业从宁波主要港区进出口的海运货物,可以自主选择向现场业务处或北仑海关申报,也可以选择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或企业注册地,即属地海关申报,企业报关将更加便利和高效。
优化通关监管模式后,宁波海关的12个业务现场,包括现场业务处、开发区办事处、余姚办事处、慈溪办事处、鄞州办事处、镇海海关、保税区海关、北仑海关、大榭海关、象山海关、机场海关、梅山海关均可以办理海运进出口货物通关业务,进出口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办理地点,办理进出口货物申报、纳税、查验等手续。
以宁波市鄞州区为例,目前鄞州区约有14000余家进出口企业,通关监管模式优化后,上述企业都可以就近选择宁波海关驻鄞州办事处进行申报,并凭海关放行指令直接在口岸放行。“此次通关模式的优化,将进一步缩短企业通关时间,便利企业申报,使企业可以合理安排、灵活掌握货物运输时间,在 家门口 完成报关放行全部手续。”鄞州办事处监管科吴晓宇科长介绍说。
不仅在进出口报关环节,企业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宁波海关秉承执政为民理念,在进出口货物查验地点上也充分考虑了企业的需求:对于需查验的进出口货物,企业可以选择在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查验,也可以到属地海关查验。在哪里申报、查验,由企业自己决定,哪里方便就选择哪里。
此外,此次宁波海关通关监管模式优化,还主动强化简政放权意识,在“管、减、简、便”上做文章,努力减少通关环节,在推进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中先行先试,在关区内实施“属地报关,口岸验放”、“属地报关,属地放行”,企业可以在属地海关办理报关、放行手续后,直接到港区码头提取进口货物或办理出口货物装船手续,进一步简化了通关环节,有利于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此次通关监管模式优化是宁波海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海关总署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有关意见,发挥海关职能作用,便利进出口企业,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一项全新举措,为保障这一模式的顺利推行,宁波海关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多通关便利和优质服务,全力助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江赟、张少波/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