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17时,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称,决定自7月21日24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45元和235元人民币,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8元和0.20元。这是年初以来第九次调整成品油价格,也是年内下调幅度最大的一次。
根据历史数据测算,和6月24日的上次调价后相比,此次汽油价格每吨降幅约为2.7%,柴油价格每吨降幅约为3%。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735元和7620元。不过,鉴于市场已提前消化这一降幅,此番油价调整对市场影响不大,油市需求疲软的状况短期难改观。
“7月上旬以来,受地缘政治缓和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较大幅度下跌。”国家发改委解释称,此次价格调整幅度是根据7月21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并累加上个调价周期未调价金额确定。
根据2013年3月27日起实施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但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为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2014年以来国内成品油市场共经历14次调价窗口,其中上调4次,下调5次,搁浅5次,累计调价幅度为:汽油下调90吨/元,柴油下调85元/吨。下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期为8月4日24时。由于近期原油跌幅较大,下轮调价周期开始,变化率或将窄幅负向波动,幅度大致在-0.1%。未来,随着俄乌局势影响,原油价格将有所反弹,变化率或转为正向发展。如后期原油走势持续震荡上行,新一轮调价或选择小幅上调;但后期原油若高位回落,调价也有搁浅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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