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1日 来源:上海专员办
综合财政监管是专员办工作转型的重要内容,是监管理念的转变和监管方式的完善,既要求监管与服务并重,又要以政策制定和财政管理为导向。在实践中,上海专员办坚持“一转二重三强化”,扎实推进综合财政监管工作。
一、转理念。面对多年来形成的传统监管理念的惯性,上海专员办通过三步骤实现思维惯性的突破。一是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塑造良好的氛围;二是主动学习,领会精神,达到理念的认同;三是边做边转,探索财政监督管理模式,实现理念在实践中的更新与贯彻。
二、重深度。综合财政监管内容多、范围广,一方面为综合财政监管工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另一方面又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监管焦点。上海专员办在工作中突破“点对点”式的监管,更加注重综合性手段应用,不断探索和完善深化综合财政监管的方式、方法。一是专项综合。比如围绕当前中央大政方针和财政热点问题,对中央驻沪行政参公单位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开展专项调查,摸清相关经费管理使用中的真实情况、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做好分析形成反馈,服务财政管理;二是行业综合。比如在近期开展的中央驻沪行政参公单位“三公经费”调查分析中,注重从执法执勤口岸单位这一特定行业角度来分析公车运行费,研究这些单位公车运行费的支出特征和管理经验,探索其优良管理经验的可复制性和推广性。
三、强应用。上海专员办在综合财政监管实践中坚持服务政策制定和财政管理的导向,四举措不断强化监督成果的转化、应用。一是强化综合监管信息库建设,对综合财政监管中形成的信息进行分门别类,按照预决算、国库直接支付、“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固定资产等口径分别构建信息系统数据库,建立并完善数据库的持续更新机制;二是强化数据挖掘利用,采用横向对比、纵向对比、比例分析、计量统计等方法,对具有个体特征性、行业普遍性、区域普遍性的问题进行甄别和判断,为综合监管工作的持续开展积累素材;三是注重加强经验推广,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分别制作了关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课件,采取上门辅导等方式推广经验,提高预算单位自身管理水平;四是注重研究监管中发现的情况与财政热点及政策间的关联关系,对照政策查摆问题,分析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缘由,形成有益的政策反馈。
(原标题:上海专员办:“转、重、强”促综合监管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