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7日 来源:北京专员办
2014年是新的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实施的第一年。北京专员办认真领会政策精神,把握重点,强化审核,确保补贴政策取得实效。
一是注重申报数据真实性审核,把握“准”。将农村金融机构上报的年平均存贷比、年贷款平均余额、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占比等关键性指标,与银监局监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银行业务状况表、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报表等内外部资料进行比对、分析、多维度验证,确保各项指标真实可靠。
二是注重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审核,把握“细”。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余额占全部贷款平均余额的比例高于70%是享受补贴政策的前提条件,也是审核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要求农村金融机构提供全部贷款和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明细台账的基础上,仔细筛查,对于明显不符合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定义的直接予以剔除,对于无法直接做出判断的,进一步查阅信贷档案,根据档案记载的贷款投向、企业行业划分、职工人数、营业收入、资产规模等要素指标对贷款性质进行界定。此次北京专员办对各农村金融机构申报的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的抽查面均达到30%以上,发现个别农村金融机构存在对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划分较为随意、申报不实的现象。
三是注重可享受补贴贷款条件限制,把握“严”。新补贴政策明确,对跨区域发放贷款和当年任一时点单户贷款余额超过500万元的不享受补贴政策。审核抽查贷款档案时,重点核实借款人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等相关信息,对跨区域贷款予以剔除;对贷款台账进行统计分析,将同一借款人在任一时点的多笔贷款合计超过500万元的贷款予以剔除,规避了金融机构将大额贷款拆分为多笔贷款、套取财政补贴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