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在卢沟桥事变77周年即将到来之际,中央档案馆自昨起首次在其官网陆续全文公布45名受审日本侵华战犯的亲笔供词,包括笔供的中英文内容提要、笔供原文和译文等。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日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央档案馆副馆长李明华介绍中央档案馆在互联网上公布《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的有关情况。李明华表示,从3日起,以一天上网一个的形式公布被判刑的45名日本战犯笔供,而中央档案馆馆藏的日本战犯笔供有近20万页(日文的原文和中文的译文)。
就在两天前,日本政府不顾舆论反对和民众抵制,通过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内阁决议案最终版本,再次为日本自卫队在海外行使武力开辟道路。
1109名被关押战犯
1017人免诉立即释放
李明华介绍说,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根据《波茨坦公告》,中、美、英、苏等11个国家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发动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负有战争责任的东条英机等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审判。国民党政府在南京对侵华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新中国诞生后,1950年至1956年间,中国先后在抚顺、太原两地关押了日本侵华战争罪犯1109名。
1951年至1956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押的日本侵华战犯的罪行进行了调查,并会同有关机关进行起诉、审判的准备。1956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相关决定,决定以人道主义精神对在押的日本战犯实行区别对待、宽大处理的方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于1956年先后分三批对在押的1017名罪行相对较轻、悔罪表现较好的日本侵华战犯宣布免予起诉并立即释放,对职务较高、罪行较重的45名日本侵华战犯向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提起诉讼。
45名战犯分成4案公审 除一人亡故均释放回日
1956年6至7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分别于沈阳、太原根据被起诉的45名战犯的犯罪性质,分成四案,进行了公开审判。
第一案为日本侵华陆军军人案,包括铃木启久、藤田茂等8名战犯,于1956年6月9日-19日在沈阳北公审,他们分别犯有积极执行侵略战争、指挥命令部下残杀、强奸、抓捕、掳劫中国人民和掠夺、强占、焚烧、破坏中国公共财产,施放毒气、制造细菌武器等罪行。
第二案为富永顺太郎案,他曾是日本特务机关主事,1956年6月10日-19日在太原公审,被判战争罪和特务间谍罪。
第三案为在日本侵华战争中犯有罪行,又在日本投降后参加国民党军队和特务组织,并犯有其他罪行的日本军政人员案。包括城野宏等8名日本战犯。这8名战犯是1956年6月12日-20日在太原公审,被判战争罪和反对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罪。
第四案为操纵伪满傀儡政权的日籍高级官吏和宪兵军官案,包括武部六藏、古海忠之等28名战犯,他们于1956年7月1日-20日在沈阳公审,被判战争罪。他们都是操纵伪满政权,制定和推行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种侵略政策的首要分子,犯有屠杀、逮捕、刑讯、毒害、烧毁房屋、制造“无人区”等各种罪行。
法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分别判处了他们8年至20年的有期徒刑。刑期都是从1945年日本投降后,被告人被俘之日算起。判刑后,武部六藏因病给予了假释回国,其他29名被提前释放,到1964年3月,被判刑的45名日本战犯中,除了一人亡故外,其他的全部释放回日本。
正着手整理20万页
1017名未判刑战犯笔供
“中央档案馆收藏了这些侦查、审查、处理日本战犯的档案,主要包括纸质、照片、实物、录音、电影五种。”李明华说,1000多名战犯笔供的日文原文和当时的中文译文资料就有近20万页。此次在互联网上公布的正是45名受审判战犯对自己侵华罪行的笔供档案。李明华表示,他们将每天公布一个战犯的笔供,计划45天完成。
李明华表示,此次公布的45名战犯笔供属原貌展示,仅对笔供中涉及的受性侵犯女子的姓名进行了虚化处理,“这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这样的处理既不影响档案的真实和使用,也保护了当事人及其后代的权益。”
李明华说:“日本安倍内阁上台后,公然颠倒黑白,美化对外侵略和殖民历史。这是对历史正义和人类良知的漠视,对二战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的挑战。在卢沟桥事变77周年之际,中央档案馆从馆藏档案中选出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45名日本战犯的亲笔供词在国家档案局网站上公布,用历史档案,用当事人的笔供,回击日本右翼势力否认日本侵华种种恶行、暴行、罪行的谎言。”
李明华指出,中央档案馆一直很好地保管这些档案,目的有两个:一是把这些档案适时通过各种方式公布出来,提供给社会各界来利用,让人们看到日本侵略者的暴行。同时,也要把这些档案很好地保存下去,为我们的后代所使用。李明华说,日本侵华战犯的亲笔供词,是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人民所犯滔天罪行的铁证,“我们的档案部门一直在对日军侵华档案进行发掘、整理、编目、抢救、数字化等工作。今后还将有更多反映日本侵华罪行的档案公之于众,证实日本发动的全面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
李明华表示,目前馆方正在着手整理没有被判刑并予以释放的1017名日本战犯的笔供,将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形式公布。据介绍,此前中央档案馆印刷出版过日军侵华战犯笔供,也向国内外相关组织、人士提供过笔供的部分内容,在互联网上进行全文公布,尚属首次。
首份笔供档案
战犯:铃木启久
(1954年7月笔供)
1890年生于日本福岛县,1934年到中国东北参加侵华战争,任步兵第28联队长辅佐,1945年4月任陆军中将,第117师团长。同年8月31日在吉林被俘。
笔供摘要
1941年 在安徽巢县设置慰安所,并诱拐了20名“中国妇女及朝鲜妇女作为慰安妇”。
1942年4月,在河北丰润田官营“大力地虐杀了八路军,在鲁家峪攻击洞穴时使用毒瓦斯惨杀了八路军干部以下约100人”,又将“逃至鲁家峪附近村庄避难的235名中国农民用野蛮的办法惨杀了(将其中的妊妇剖腹了),烧毁房屋约800户,将往玉田送交的俘虏中杀害了5人,强奸妇女达百名之多”。
1942年9-12月,为把迁安、遵化等地“变为无人地带,即强制该区的居民全部迁移”。“在该地区烧毁的房屋达1万户以上,强迫搬走的人民达数万以上,被惨杀者也甚多。”
1944年11月,“我命令步兵部队侵略林县南部地区后,在撤出该地区之同时,由防疫给水班在三四个村庄散布霍乱菌,因此后来我接到 在林县内有100名以上的中国人民患霍乱病,死亡人数也很多 的报告”。……
“我为了试验以空气注射杀人的方法,于1945年春在怀庆的师团野战病院命令进行试验,即给予当时住院的1名中国伪县警备队员极高的代价进行了试验”。
“在侵略中国期间”,“只我个人的记忆即杀害了5470名中国人民,烧毁和破坏中国人民的房屋18229户,其实际数字很(可)能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