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002211.SZ)周三(1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2014年6月10日,公司与袁友伦、城市之光签署了受让城市之光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以3.2298亿元收购城市之光30%股权。
据悉,宏达新材主营业务硅氧烷因产能严重过剩和经济不景气而非常低迷,导致了公司巨额亏损。董事长朱德洪曾表示,公司通过园林绿化和医疗器械两大行业的投资与运营,力争用未来4年时间为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园林绿化企业现在的利润较高,例如城市之光去年净利润1.4亿元,公司进入该行业才能迅速形成规模化盈利,并且能够稳定较快增长。
公告中称,公司投资城市之光是公司实现战略转型的关键举措,对公司未来发展将起到促进作用,2014年下半年、2015年、2016年预计增加宏达新材投资收益2700万元、6500万元、7500万元。
宏达新材在2013年的年报披露了将在2014年开始实施战略转型,在保有并经营好硅橡胶业务的基础上,争取通过收购逐步进入园林绿化和医疗器械两个顺周期行业,实现战略转型。
《股权转让协议》显示,袁友伦和城市之光管理层股东预测城市之光2014年-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7亿元、2.17亿元、2.5亿元(总额6.37亿元)承诺差额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补偿。
本次投资额32298万元,占宏达新材2013年末净资产81351.10万元的39.70%。按照本次受让城市之光股权比例计算的2013年营业收入28417.31万元(94724.35万元X30%),占宏达新材2013年营业收入80299.81万元的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