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主持人 李璟
尹女士:我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不料去年被告知卡里19万余元存款在福建被取走。但此卡一直在我手上,我从未去过福建,密码连我老公都不知道,明显遭人盗取。虽然我报案了,但此案尚未侦破,银行也说他们没有责任,那谁应该为此承担责任呢?难道案件一天不破,我就得无故损失19万元?
律师解答: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这种案件可以以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为由直接起诉银行。银行若不能证明持卡人或者授权他人在柜台或者柜员机上支取存款19万多元的,则应该承担该责任。
以上解答由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金融法律事务部提供法律支持,更多解答可登录85717171.cn,或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27-876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