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1日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精神,近日云南省财政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4年云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将财政资金信息列为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一是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自2014年起,各州(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
二是进一步深化部门预决算公开。自2014年起,除涉密部门外,全省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要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类进行详细说明,至2015年,实现部门决算按经济分类公开。
三是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自2014年起,除涉密事项外,省级各部门、16个州(市)和129个县(市、区)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同时,还增加了“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通过以上措施,全省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速,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开力度增强。近日,云南省级各部门全面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全面落实国务院、财政部和省政府关于预算信息公开的新要求。2014年,云南省将全面实现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开展包括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切实推进“阳光财政”建设。
(原标题:云南财政: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