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9日 来源: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近年来,山东省财政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支持和引导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撑起生态“绿伞”,打造和谐宜居新山东。
一是完善财税政策,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为积极应对雾霾天气,去年,省财政厅将大气污染防治财政政策研究列为年初重点课题之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抓好重点治理工程等20条财税政策,制定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和考核奖励管理办法。同时,通过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多方筹集53亿元,大力支持能源结构调整、脱硫脱硝改造、燃煤锅炉改造等重点治理工程,较好保证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需要。
二是创新生态补偿机制,推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山东省是最早开展流域生态补偿试点的省份之一。2007年,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探索实施了生态补偿机制。主要是对退耕还湿的农民、退渔还湖的渔民,以及人工湿地、污水垃圾处理等治污项目给予补偿;在大汶河流域、小清河流域,建立了政府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目前,省级已累计落实补偿资金122亿元,江河湖泊生态功能正逐步恢复。以南四湖为例,通过落实补偿政策,已建成人工湿地17.5万亩,修复自然湿地19.8万亩。李克强总理对此给予充分肯定。
三是实施连片整治,推动农村环境持续改善。以国家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为契机,省财政集中资金,集约投入,形成治理成果的规模效应。2011-2013年,争取中央9亿元、省级配套9亿元,市县落实5.4亿元,共计23.4亿元,全部用于威海市和章丘、沂源等20个示范区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县均投入超过1亿元。资金使用上,重点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推进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支持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着力解决全省重点流域、区域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截至目前,2011、2012年度确定的783个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2013年确定的447个项目正按国家要求扎实推进。
四是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环保能力建设。坚持将环境执法能力作为财政保障重点。“十一五”以来,省级累计筹集资金近20亿元,用于环境统计、监测、考核等体系建设,初步建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的环境自动监控体系,对全省近1000家重点监管企业、全部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河流跨市断面水质、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实行自动监测。
(原标题:山东财政:创新投入机制 撑起生态“绿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