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神”教,又名“东方闪电”,也叫“实际神”,国家宗教事务局早已对其邪教性质记录在案,依法取缔。在上世纪90年代,“全能神”邪教首先出现在河南,发起人是黑龙江人赵维山(2000年已潜逃出国)。为了发展成员,他们不惜以赠送财物的方式组织成员,甚至要求女信徒利用色相引诱单身或丧偶男子加入。
该邪教组织从河南由南向北传播,1998年传到陕西延安、榆林等地,2004年传到内蒙古、山西一带,并向新疆、宁夏、甘肃等地渗透。后又由我国北方向江浙等东南沿海渗透。
大量敛财转移境外
“全能神”教的组织架构像一座金字塔,塔尖上的杨向彬来自山西大同,是一名高考落榜后精神分裂的女子,她被赵维山包装成“女基督”,赵维山则屈尊做了“圣灵使用的人”,也有人称其为“大祭司”。“女基督”杨向彬又称“全能神”、“实际神”,名义上拥有教会的最高权力,但她只是一个傀儡,真正的教主是“大祭司”赵维山。他所负责工作包括行政管理、安排各地的行政教务、差派工作,分配钱财,制定和监督教规的执行,及确定各地分部的领袖。
赵维山出逃美国后,在那建立了总部,并通过互联网控制着中国大陆的教徒。随后,“全能神”教迅速在日本、韩国、印尼、马来西亚等亚洲国家及美国、加拿大等欧美国家建立分部,发展了大批信徒。为了加强控制,赵维山改进了“全能神”教体制,设立互相制约的“监察组”,成员包括他在内共有七人。此七人控制着全球华人中数百万教众。
曾多次参与侦破“全能神”邪教组织案件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疑难案件犯罪心理分析专家武伯欣称,根据调查侦破情况,“全能神”教每一地区均设有专职财务人员,将敛聚、骗取来的金钱通过转账汇款等方式,交给教派高层。“据调查,他们敛聚来的大量钱财都被使用、挥霍和转移至境外。”
此外,“全能神”教建立了一套严密的组织体系,采取单线联系方式,邪教成员之间一律不使用真名,都是以所谓的“灵名”或代号称呼;邪教成员通常来往各地都不会携带身份证明和通讯工具等,一般不打手机,常用话吧或公用电话联络,随时注意防警。
送钱送女人拉人入教
“全能神”教在其创立的20多年中,一直是滚动式发展,隐蔽且极其迅速。
相关知情者表示,1995年前“全能神”教以农村为重点发展地区。1995年至2000年,“全能神”教将目标转向城市,重点发展吸收大学生、商人等人员,目的是为了提高成员文化素质和增加经济收入。
“全能神”教也曾试图发展政府官员,以寻找靠山。2001年以后,该教又把目标转向各类教会。
知情者称,“全能神”教组织成员借用各种关系打入各派教会内部拉关系,了解内情,为诱人入教打下基础。此后开始向传教对象宣讲教理,扭转观念,而这被称为“铺路”。为拉来新教徒,“全能神”教组织成员有时会以金钱、手机、摩托车等厚礼相赠,甚至使用一种称为“性交通”的手段,即要求女信徒利用色相引诱其他教会的一些单身或丧偶男成员。
报复脱教者手段残忍
发展对象被“全能神”教拉拢后,开始被要求参加“聚会”,“聚会”时不祷告,不讲道,不读圣经,而是要读该教的“经典”书,谈心得,跳舞和唱自创的“新歌”。并不是每个传教对象都能被顺利拉拢,发展受阻后,“全能神”改用“硬招”,恐吓、暴力。
据悉,“全能神”教组织专门设有“护法队”,殴打不愿入教或意图脱教的人。案卷显示,1998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河南唐河县“全能神”护法队在短短12天内,接连制造了8起抢劫、殴打事件,受害人被打断四肢、割去耳朵。
2010年期间,河南一名小学生在放学途中失踪,后被发现死于一处柴垛处,脚心印有闪电标志。经当地公安调查,遇害儿童一名家属曾被发展成“全能神”成员,但意图脱教,该教派遂实施了报复惩戒行动。
“我们现在可以确定,2012年河南信阳光山县砍伤学生案的犯罪嫌疑人闵拥军,就是受到同村一名60多岁‘全能神’女信徒的影响,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河南中南部地区是‘全能神’传播的发源地和重灾区。”武伯欣教授称。
武伯欣说,新教徒入教后,很快会受到组织考验。“考验的方式是做接待。如果新教徒服侍得力,出钱出物,严守传教者行踪机密,则被视为忠诚。”
2012年12月,由于部分群众受到玛雅“世界末日”预言的影响,“全能神”教活跃各地。教员在偏远农村、城乡接合部及部分城市地区,用登门宣传、走街串巷、上街打横幅、发传单和利用扩音器等方式煽动人们入教,并大肆宣扬“世界末日”等言论。据报道,众多“全能神教”成员因惧怕世界末日自杀。当时,全国各地针对所谓的世界末日论以及全能神教组织的违法活动,开展一系列打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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