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了《关于个人
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的公告》。
公告称,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2014年6月3日开始对个人网点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个人每年查询第3次及以上的,每次收取服务费25元,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每年前
两次免费。
公告还表示,今后征信中心将继续完善征信系统,提升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水平,努力满足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需求。
本文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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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易_NE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