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周二举行2014年《中国经济前景分析(春季报告)》发布会,大智慧通讯社从现场获悉,社科院建议择机开征遗产和赠予税、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提高直接税在税收结构中占比。
社科院学部委员、研究员、报告撰写人高培勇认为,税收制度的改革,重点放在增加直接税、增加居民个人所缴纳的税上。具体而言,即是在稳定既有税负水平的条件下,逐步降低来自间接税的税收收入比重,同时相应增加来自直接税的税收收入比重,从而变间接税一边倒到为间接税与直接税相兼容。
今天发布的报告数据显示,目前正在执行的“营改增”及未来增值税改革实现的减税规模可能达到9000亿元左右。报告认为以9000亿元左右的间接税减少规模计,为开征以房地产税和旨在提高直接税比重的操作铺平道路。
报告建议,可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从现行对11个征税所得项目实行不同的计征办法分别征税过渡到对大部分征税所得项目实行统一的征税办法综合计税,对个人所得税收入规模是一种增税效应,而非减税效应。
此外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从现行对居民个人所拥有的的房地产在存量环节基本不征税,逐步过渡到对存量环节征税,即便会同时伴随有整合流转环节房地产税费的操作,也属于一种增税而非减税措施。
报告认为,择机开征遗产和赠予税。作为财产税种,遗产和赠予税是针对纳税人的财产转让行为的征收,系从无到有的操作,可归入增税之列。无论是个人所得税,还是房地产税,或者是遗产和赠予税,其属性都是直接税,且都属于以居民个人为纳税人的直接税。这三个税种变化所带来的直接税收入的增加,显然具有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