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4月24日讯,上海市工商局昨日发布公告,宣布撤销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申通STO”上海市著名商标。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的“申通STO”注册商标在2012年12月8日第17次上海市著名商标评审会议上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认定服务内容为“包裹投递;邮购货物的递送”。
2014年3月10日,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所属加盟企业违规承揽危险品快递业务,导致吉祥航空飞机临时迫降,危及民航安全,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根据《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为维护上海市著名商标的良好声誉,经上海市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审定,上海市工商局决定对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申通STO”上海市著名商标予以撤销。
此前国家邮政局已吊销上海浦东金桥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发稿:张思敏/曹敏慧 审校:朱琼华/周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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