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交所网站公告,彩虹精化(002256.SZ)去年定期报告的披露存在重大数据错误,而公司更正公告严重延迟发布,深交所认为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陈英淑及副总金红英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深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两高管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经深交所查明,2013年8月21日和10月28日,公司分别披露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和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中201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未包含处置子公司北京纳尔特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的收益1657.99万元,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未包含处置子公司北京纳尔特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和珠海市虹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收益合计3210.15万元。
直至2013年12月4日,公司才披露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中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予以更正。
公司2013年上半年和前三季度更正前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3110.58万元和5662.17万元,而更正后,分别为1452.59万元、2606.73万元,与更正前相比,差异绝对金额分别达到1657.99万元、3055.44万元,差异绝对金额占更正后扣非后净利润的比例分别达到114.14%、117.21%。
深交所认定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陈英淑及董秘兼副总金红英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深交所相关条例,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鉴于陈英淑、金红英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对上述两高管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同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