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根、夏凤各夫妇 资料图
据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刘老根、夏凤各夫妇要求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即媒体报道所称“超生女婴被抱走案”)二审于3月20日在保定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26日作出的一审行政判决,驳回原告刘老根、夏凤各的诉讼请求。
保定中院官微称,二审庭审时,上诉人刘老根、夏凤各及委托代理人,被上诉人安新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法庭经过法庭调查、双方辩论、陈述意见等程序,充分听取了双方的观点和请求。
新闻媒体记者及原告的部分亲属旁听了庭审。
保定中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原标题:刘老根夫妇“超生女婴被抱走案”二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