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光明网记者: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履职的这一年中在监督方面有哪些办法?
傅莹:这一年我们对“一府两院”监督主要做了这样一些事,听取了几个工作报告,对一些法律的实施进行了检查,还组织了专题询问。比如执法检查,去年我们对义务教育法进行了执法检查,在这次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国务院主管部门提出了很多具体建议,相当一部分问题已经在改进的过程当中了。另外一种监督方式是专题询问。
人大的监督目的是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更好地开展工作,刚才你提到监督效果,这是本届常委会一直都非常强调的。我们衡量的标准就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是否可以得到解决,我们所制定的法律、法规能否切实地得到执行。
为了更加贴近社会关切,我们还在采取一些新的措施,比如发放数据统计表、搞问卷调查、在网上征求意见等,今后我们要根据三中全会改革决定所提出的要求,不断努力地提高我们的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