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来,东莞扫黄引发的舆论波澜,与扫黄本身一样令人关注。其中,有一些论调令人惊诧莫名:认为卖淫活动是“市场需要”,论证色情产业“有益无害”,甚至主张中国搞合法红灯区。这种声音,不管是闭门造车想出来的,还是为了在公开场合博取眼球,抑或是纯粹的网络逗闷子,都值得深思。
且不说挑战法律,对那些为扫黄鸣冤叫屈的人,我们想套用一句网络流行问句:你这么同情卖淫嫖娼,你如此支持色情产业,你家里人知道吗?究竟有几个人,愿意让自己的亲人去涉足这一行业?即便是生活困难,又有多少人希望将这一行业作为谋生手段?而那些从事色情行业的人,又有多少真正穷困潦倒、衣食无着?
至于以“自由”之名为色情业张目,则是忘记了自由也是有底线的。事实上,色情业早已超出了个人自由选择的道德范畴,“公权力介入”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因为色情业肯定会跟社会腐败、人口贩卖、黑社会组织等联系起来。难怪有外国媒体评价,“用帮助所谓弱势群体说话的姿态为嫖娼公开站台。鼓吹嫖娼自由者本质上和贩奴者一样,却以自由主义者的面目示人。”
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中国,伴随着思想的解放、利益的多元,不同社会群体自然会有不同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是国家活力的源泉。然而,任何一个健康的社会,在思想观念多元多样的同时,也必须有一些起码的底线、基本的共识、普遍的价值。思想解放,不等于胡思乱想,更不等于行为放纵;价值多元,不是价值扭曲,更不是价值沦落。
(摘自2月14日人民日报)